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15章是组长
梁宇琛不由得一脸黑线:“你的意思是说华樱看上瞿菀了?这可真是邪门儿了,华樱才十八岁,瞿菀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了,他是哪根筋不对啊。。。。。。总得有个理由吧,莫名其妙的就出现在瞿家老宅,都是魏婕生前留下的祸害。”
战锦庭深邃的眼眸里闪烁着睿智的色彩,拧眉道:“也许华樱根本就不是莫名其妙出现的。”
“那是什么原因呢?缇木刀已经交给国家了,D国那边肯定早就收到消息,华樱不可能是为缇木刀才把瞿菀抓走的。”
“华樱会来这里,一定是有其他我们不知道的原因。我想,魏婕应该知道。瞿家老宅之所以会落在华樱手里,或许就是他想要接近瞿菀的一种手段。”
战锦庭说到这里,脑子里忽然间灵光一闪!
“对了,我想起来了,还记得魏婕临死前说的最后那句话吗?她说要小心她的组。。。。。。当时我们无法理解她说的是什么,现在想起来,我猜,很可能她没有说完,后边应该还有一个字,要么就是让我们小心她的组织,要么就是。。。。。。组长!也就是说,那个时候瞿菀就被盯上了!”
战锦庭这话一出,病房里顿时陷入可怕的沉寂。
梁宇琛不禁倒吸一口凉气,面部都僵硬了,假设魏婕当时真是想说“组长”,那么华樱的身份。。。。。。
此时此刻,远在某海岛的临近海域,一艘渔船在靠近,一个身穿蓝色衣服做渔民打扮的壮汉,正在用红色油漆往船身上刷,涂出一个古怪的图案,只有内部人员才知道。
如此一来,渔船上的人得以顺利登岛,一踏上这岛屿,立刻就能看见不远处开辟出来的跑道上停着直升机。
这是一个极度严密的组织,光凭一个图案是不会得到认可的。
前来迎接的是三个穿黑衣服的男人,走路的姿势如出一辙,就连表情和眼神都是一模一样的。
其中有两个男人手里拿着仪器,恭敬地端到华樱面前。
“请。”
华樱明白,这是必须的程序。
华樱将手按在仪器上,这是在验指纹。
光是这样也不够,另外一部仪器是验眼球的。
仪器上显示出“吻合”的字样,华樱的身份得到完全证实。三个黑衣男人的神色从恭敬变成敬畏了,立即弯下腰,来了个九十度鞠躬,异口同声地喊道:“组长!”
============
在遥远的地方。。。。。。
静谧的空气里传出一声声婉转动听的旋律,是瞿菀的CD里,翻唱的一首经典英文歌——斯卡布罗集市。
仙乐般的歌声钻进耳朵里,仿佛有种神奇的力量可以让你整个身心都沉浸在美妙的音乐中,忘记世俗的烦恼,忘记那些爱恨情仇,忘记生活的无奈,忘记黑暗和腐朽。。。。。。
如梦如幻的歌声,能让你脑子里勾勒出幻想中的城堡,那里是心的净土。
这是一间素净典雅的卧室,家具全是红木雕花。那张宽大的床更是具有浓厚的中国古典的韵味,雕刻着龙凤呈祥的精美图案。
床上睡着一个女人,秀气的五官小巧柔美,一头乌黑的头发散落在枕头上犹如盛开的墨莲,衬托着她苍白的脸蛋,越发显得脆弱,她紧紧皱起的眉头一直没松开过,额头浸透出细密的汗珠。
直到她从昏迷中醒来,枕头已经湿了大片,不知是泪还是汗。。。。。。
混沌的意识渐渐回笼,她挣扎着起身,往门口走去,可是那道门显然是从外边上锁的,无论她怎么使劲都打不开。
陌生的环境,陌生的气息,这里的一切都是陌生的,唯一熟悉的只有音响里流淌出来的音乐。。。。。。
瞿菀呆滞了好半晌才能勉强移动脚步,其实这歌声已经足够有说服力了,可她还是不死心地将桌子上那CD的盒子拿起来看。。。。。。
没有错,这就是她以前录制的那张专辑。音乐声戛然而止,CD被取出来,上边一行清晰的文字赫然映入眼帘。。。。。。
瞿菀瞬间石化了,整个人仿佛被冻住,颤抖的身子靠在床边,借此来支撑着不至于倒下去。她惨白的面容上没有一丝血色,难以消化这事实。。。。。。这是巧合吗?
没几个人知道这CD的原唱就是她,华樱难道早就知道了?
为了报当年的灭门之仇,秦飞扬强势下山。撩美女打脸二代踩强者治怪病无双医圣,谱写都市传奇!...
多年前的一份婚约,将荣国公府端庄贤淑满腹才情的嫡长女与永宁侯家文不成武不就的纨绔嫡幼子绑在了一起。殊不知荣国公府嫡长女唐冰萱最大的爱好是困觉!永宁侯府嫡幼子江疏年最大的爱好是扮猪吃老虎!小剧场一江疏年娘子,冬日甚是寒冷,给为夫做件斗篷吧?唐冰萱好困啊,相公。明日就让针线房的绣娘给你做。江疏年小剧...
李耳穿越到终末女武神的世界!这是一个人类即将灭绝的残酷世界!为了人类延续,开展了十三场人与神一对一的终末对决!李耳虽然只是一介凡人,但却觉醒了‘诸神黄昏’系统,并且开展了‘天斗’决斗场功能!叮,正在强行获得能力!力量1000!(普通人平均值5)敏捷1000!(普通人平均值5)神力100!(普通人0)叮,恭喜宿主获得雷神血脉!叮,正在复制雷神之锤,恭喜宿主获得雷霆之锤!叮,正在复制天丛云剑,恭喜宿主获得破天神剑!叮,正在复制永恒之枪,恭喜宿主获得...
特种兵穿越成为皇帝,却不想奸臣谋朝篡位,异族虎视眈眈。赵构只好举起屠刀,杀奸臣诛朋党灭敌国讨扶桑。匹夫之怒血溅三尺,天子一怒伏尸百万...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