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23章 不留情面(第2页)

“凭什么走,咱不走,还让他给欺负住了呢!”

沈锦眼看着白榆上劲儿了,劝不动,干脆就自己捂着脸跑了出去。

“沈锦姐,你等等我,你等等我啊!

灿灿,我先走了,改天再来看你。”

白榆又怒气冲冲的瞪了顾凯一眼,跟着跑了出去。

顾凯想叫住白榆的,她身上的衣服好像是苏灿店里的货……,罢了,等他哪天名正言顺的!

…………

苏灿这边,原本二楼是没有收拾的,苏灿就想拿它当做一个仓库使用,是在小七和她达成协议之后,苏灿从系统商城内购买了一个单人床,和一些桌椅,除此之外还弄了一套颜色比较低调的布艺沙发,反正一顿装饰下来,还挺像那么回事儿。

楼上的面积是楼下的一半儿,也并不是封闭式的,从楼上的围栏处就可以看到楼下的情况,围栏是木制的,考虑到孩子会到这边来,苏灿又从空间里购买了大小合适的围栏,高度会稍微高一些,算是一种隔断,防止孩子们出现什么危险,这个高度又不会遮挡成人的视线,除了不算美观之外,没有任何其他的毛病。

领着孩子们上了楼,苏灿先是投了毛巾给三个孩子擦了手和脸,现在的天气不是那么热了,但这一擦脸的程序已经习惯了,不止是苏灿,三个孩子也都习惯了。

至于楼下,顾凯,白榆和沈锦三人的对话,苏灿听的很是清楚,但她认为,自己没有立场,也没有必要去掺和进去,可能苏灿的骨子里太过冷漠。

白榆和沈锦离开之后,顾凯拎着他打包好的饭菜也上了二楼,神色稍显紧张。

“沈锦没有对你做什么吧。”

“她能对我做什么,替白时泽来祝我生意兴隆的呗,再者我也不是好欺负的,真欺负到我头上我也不会惯着她。”

苏灿才不会说教顾凯,什么对女孩子应该客气一些的话,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她不是顾凯,当然做不到感同身受,有的时候,明确的表示出自己的态度,对自己或者对别人都是一种负责人的做法,不都说长痛不如短痛吗。

“你们先吃,我到下面看着点儿。”

“不用,坐在这里,下面有人进来能看到,都赶紧吃,这个时间出来逛的人太少了,我这是女装,一般这个点儿,要么就是在家做饭,要么也该吃饭了。”

苏灿把菜都打开,看了看却发现并没有碗。

“我给忘了这一茬了,我回家去拿。”

“不用了,我这边有准备。”

苏灿说着,装模作样的就去了楼下吧台那边,脑海里则是快速的从系统商城里买了五个碗和五双筷子,同时还拿出了一套凉水杯,估摸着这些差不多了,苏灿才又返回到了楼上,这得亏是和小七签了协议,要不至少得花三个置换点,还不知道会换到多少的碗和多少的筷子,强买强卖真的要不得。

…………

虽然不管是苏灿还是顾凯,都没有教育过食不言的规矩,但三小只就是格外的懂事,除了必要的话,几乎都不怎么在吃饭的时候说话,也不挑食。

就这样的孩子,苏灿怎么可能会不喜欢。

喜欢换亲后,七零后妈每天都在被催生请大家收藏:(www。cwzww。com)换亲后,七零后妈每天都在被催生

热门小说推荐
当上帝重新开始进化

当上帝重新开始进化

几十年前,世界各地出现了许多诡异的大门,一种被人类称为魔灵的生物也同时降临,给人类世界带来了空前的浩劫,直到魔装和魔装师的出现,才让人类有了喘息的机会。一次偶然的机会,世界排名第一的魔装师放弃身份,成为...

夺嫡:疯癫王爷竟是绝世全才!

夺嫡:疯癫王爷竟是绝世全才!

考古系博士生朱钧穿越大业,成为六皇子。本以为可以就藩当个逍遥小藩王。却没想到,前身是个疯子,还是应天府八害之首!百姓朱钧那厮无耻之尤,乃应天八害之首!兄弟我大哥忠肝义胆,为兄弟两肋插刀!百官朱疯子离经叛道,坏事做尽,让皇室蒙羞!太子吾弟纯善,有赤子之心!敌人朱疯子比蒙元人更凶,比豺狼更狠,乃一生之敌!燕王我幼弟心思单纯,犹如羊羔也!红颜朱疯子,你到底还有几个好妹妹?皇帝我儿忠勇无双,有大帝之姿,这皇帝,你不做也得做!...

妙手圣医

妙手圣医

一个平凡的少年,意外发现家传绝学千金要方,从此医行天下,救死扶伤。我有一双妙手,可救人,亦能杀人!...

超级狂婿

超级狂婿

入赘两年,所有人都以为他是个废物,可以将他踩在脚底下,直到离婚那天,才知道,他竟然富可敌国,权倾天下!...

暴君乖乖,小姐姐疼你!

暴君乖乖,小姐姐疼你!

沈之乔被另寻新欢的夫君休弃,无家可归。心狠手辣的小暴君却忽然找上了她,救命之恩,朕要以身相许!沈之乔不不不,你不想小暴君朕可以帮你虐渣男贱女,灭他全家!沈之乔容我考虑一下小暴君皇后之位,倾国以聘,我此一生只爱你一人。沈之乔!!!还考虑个毛线,小暴君,来姐姐疼你!...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