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941节(第3页)

第九百一十四章雪老狗的约会

‘雪云峰’盯着自己立起来的巨幕,一脸无辜,内心却想着房主一旦听到必然把他连人带物一起掀出去的坏心眼儿。

‘完美光头’并没有什么感觉……反正雪老狗从来不做人,只要琢磨的不是他就行,一脸好奇的问:“希尔就这么把拉塞尔丢出来了?

他那么相信乔斯吗?”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乔斯这个人,人品倒是肯定没问题。

但……相信他肯定不会失误,和相信兰森德尔再也不惹祸有什么区别?”

‘雪云峰’盯了他一眼:“等下要是被一翅膀拍进大海,可别怪我不救你。”

“光头又干什么了?”一个法师慢吞吞地推开大门走进来。

“在这里说一些伤感情的话。”‘雪云峰’看了一眼,“雨落,你那边的事情完成了?”

“啊,不就是让那群一直对我们骑士和剑士职业虎视眈眈的人,注意到突然单独行动的雷霆嘛!

很容易。”‘雨落凡尘’找了个视野不错的地方丢出了自己的单人沙发,一屁股坐了下去,“那群人的身上有一股洗不净的泥腥味儿,要不是知道那是伊格维尔伏的人,我还以为罗丝又来了呢!”

“那么臭?老年散打王可真的太辛苦了。”‘雪云峰’摇了摇头,“等一切结束了,请她吃饭。”

“你这是找到了什么好吃的小店吗?”‘完美光头’歪着头问,“特拉希尔还是托瑞尔啊?”

这俩人又不在一个星球,只能是在游戏里吃饭。

“上次和素素一起去阙森塔玩儿的时候,找到了一家奶酪做得特别地道的餐厅。”‘雪云峰’笑眯眯地说,“本来只是因为吕卡的求助过去的,没想到运气那么好。”

坐在一边的‘完美光头’陷入了头脑风暴。

倒是‘雨落凡尘’没想那么多,只是皱着眉头说:“阙森塔奶酪,无论是最出名的莲花奶酪,还是掺杂其他花瓣的奶酪,想要做的那么地道,都得是精灵做的吧?

你,不是去了有精灵奴隶的餐厅吧?

那……”

“以前是,现在不是。”‘雪云峰’冷笑了一声,“敢让我们不死族进入的城邦,都得发布放奴令。

反正,他们只要发就行。

那些人愿不愿意遵守,是我们不死族的问题。”

他托着下巴,一脸轻松的说:“你们也不是没见过吕卡,那家伙,是最不喜欢动那些歪心思的。”

“怎么是他发的令?他不是继承权比较低的次子吗?”‘雨落凡尘’一脸不解,“德维斯,才是那个有权力的人吧?”

“德维斯的老师,再怎么说,也是阿祖斯的儿子。”‘雪云峰’笑了笑,“即使艾德娜对那些过去不太愿意提起,可她愿意承认的那个身份,不也还是艾德娜吗?

哪有人敢对那位和他的直系子弟家族做什么。

德维斯家里曾经面临的那些危险,在艾德娜升上星空那一刻,就彻底湮灭了。

他甚至有闲心回到魔法塔去追求自己的法师之路。

反正,只要他不想,谁也不能剥夺他的城主身份。

他的那些手下甚至都已经开始接任一些重要职位了。

只是,德维斯这个人,向来谨慎,喜欢一步步来。

他自己的直属领地都颁发了放奴令,其他地方,还没那么快。

热门小说推荐
当上帝重新开始进化

当上帝重新开始进化

几十年前,世界各地出现了许多诡异的大门,一种被人类称为魔灵的生物也同时降临,给人类世界带来了空前的浩劫,直到魔装和魔装师的出现,才让人类有了喘息的机会。一次偶然的机会,世界排名第一的魔装师放弃身份,成为...

夺嫡:疯癫王爷竟是绝世全才!

夺嫡:疯癫王爷竟是绝世全才!

考古系博士生朱钧穿越大业,成为六皇子。本以为可以就藩当个逍遥小藩王。却没想到,前身是个疯子,还是应天府八害之首!百姓朱钧那厮无耻之尤,乃应天八害之首!兄弟我大哥忠肝义胆,为兄弟两肋插刀!百官朱疯子离经叛道,坏事做尽,让皇室蒙羞!太子吾弟纯善,有赤子之心!敌人朱疯子比蒙元人更凶,比豺狼更狠,乃一生之敌!燕王我幼弟心思单纯,犹如羊羔也!红颜朱疯子,你到底还有几个好妹妹?皇帝我儿忠勇无双,有大帝之姿,这皇帝,你不做也得做!...

妙手圣医

妙手圣医

一个平凡的少年,意外发现家传绝学千金要方,从此医行天下,救死扶伤。我有一双妙手,可救人,亦能杀人!...

超级狂婿

超级狂婿

入赘两年,所有人都以为他是个废物,可以将他踩在脚底下,直到离婚那天,才知道,他竟然富可敌国,权倾天下!...

暴君乖乖,小姐姐疼你!

暴君乖乖,小姐姐疼你!

沈之乔被另寻新欢的夫君休弃,无家可归。心狠手辣的小暴君却忽然找上了她,救命之恩,朕要以身相许!沈之乔不不不,你不想小暴君朕可以帮你虐渣男贱女,灭他全家!沈之乔容我考虑一下小暴君皇后之位,倾国以聘,我此一生只爱你一人。沈之乔!!!还考虑个毛线,小暴君,来姐姐疼你!...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