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651节(第2页)

地狱之主每次大清洗的时候,从来都是疑罪全死,稍微搭点边就得没命。

但,如果在那之前离开,那除非查出他的确有什么瓜葛,否则罗塞罗就能有活命的机会……毕竟,外出的肯定是最后一批被查,那时候,该给格莱西雅的教训也给完了,总得给她留点能用的人。

罗塞罗这种,只是听命行事,但从来不往格莱西雅身边凑,也不会主动帮她做一些有损地狱之主权益的事儿……总会有一些不知死活的家伙,觉得能够瞒过阿斯摩蒂尔斯的眼睛从格莱西雅那里得到巨大的好处。

格莱西雅这位地狱公主也是很有趣的,她对在她身边围绕着的那些人到底有什么小心思都完全不感兴趣,反正总有人愿意帮她做事。

只要有人能用,她就不会低头看到底是谁在给她做事。

所以,像罗塞罗这样的魔鬼,反而能活到最后。

但丰戈也能理解……最初的罗塞罗,也曾经是格莱西雅身边冒大险的家伙之一。

只是那一次,他逃脱了惩罚。

明面上只有一个罗塞罗,但在罗塞罗的脚下,是无数想要和他一样的同僚的尸体。

那是真的要撞大运。

而且,罗塞罗进入格莱西雅王宫的时候,正好是阿斯摩蒂尔斯将这位地狱公主从前夫那里抓回来,并且让她看到玛门迅速大婚以后的疯狂期。

地狱之主虽然已经把她转为了欲魔,但还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位公主的发狂。

所以,对这些围绕在格莱西雅身边,能够缓解她暴躁情绪,并且还算识相的小魔鬼没啥太大反感……虽然他们试图帮着格莱西雅对抗地狱之主的束缚的做法有点找死,但,总是分散了一部分格莱西雅的注意力。

但后来那些就不一样了。

当然,如果罗塞罗和当初的那些同僚一样,不懂得及时撤退,还要跟那些后来者一起帮着格莱西雅做些没脑子的破事儿,那他也早就完蛋了。

丰戈回忆了一下地狱之主对他的嘱咐:要给格莱西雅的王宫里留一、两个头脑够清醒的聪明人。

傻子虽然不好用,但傻子闯祸的本事却更大。

宁可让格莱西雅搞出阴谋诡计,也不能让她突然变得比五色龙后提亚马特的危害性更大。

丰戈其实能理解阿斯摩蒂尔斯其实是想拿深渊巨兽来比喻格莱西雅,但那毕竟是他亲生女儿,所以,他只能拿地狱公爵们一直在嘴上贬低的提亚马特稍微比喻一下。

但要是格莱西雅能像提亚马特那么有脑子,地狱之主能省下多少心啊!

贪财导致的小脑缺陷而已,总是有办法处理的。

哪像现在这样,谁都不知道格莱西雅会犯什么错儿……从哪个方向犯错。

就像这次的月神事件。

她一个地狱公主,搞什么伪装月神啊!

格莱西雅又不是想要变成美人儿的老鬼婆!

哪有想要成为月神的魔鬼啊!

不,应该说,哪有规则守序的月亮?

这几乎等于在公开声明,她格莱西雅就算成为混乱也无所谓呢!

想要成神没人管她,但想要成为混乱系的神明,就,有点……格莱西雅还记得自己的父母都是谁吗?

她难道这辈子都不想回地狱了吗?

可她对那欲魔女王的身份,不是挺喜欢的嘛!

清醒的银月和沉沦的欲望,是不可能共存的。

热门小说推荐
当上帝重新开始进化

当上帝重新开始进化

几十年前,世界各地出现了许多诡异的大门,一种被人类称为魔灵的生物也同时降临,给人类世界带来了空前的浩劫,直到魔装和魔装师的出现,才让人类有了喘息的机会。一次偶然的机会,世界排名第一的魔装师放弃身份,成为...

夺嫡:疯癫王爷竟是绝世全才!

夺嫡:疯癫王爷竟是绝世全才!

考古系博士生朱钧穿越大业,成为六皇子。本以为可以就藩当个逍遥小藩王。却没想到,前身是个疯子,还是应天府八害之首!百姓朱钧那厮无耻之尤,乃应天八害之首!兄弟我大哥忠肝义胆,为兄弟两肋插刀!百官朱疯子离经叛道,坏事做尽,让皇室蒙羞!太子吾弟纯善,有赤子之心!敌人朱疯子比蒙元人更凶,比豺狼更狠,乃一生之敌!燕王我幼弟心思单纯,犹如羊羔也!红颜朱疯子,你到底还有几个好妹妹?皇帝我儿忠勇无双,有大帝之姿,这皇帝,你不做也得做!...

妙手圣医

妙手圣医

一个平凡的少年,意外发现家传绝学千金要方,从此医行天下,救死扶伤。我有一双妙手,可救人,亦能杀人!...

超级狂婿

超级狂婿

入赘两年,所有人都以为他是个废物,可以将他踩在脚底下,直到离婚那天,才知道,他竟然富可敌国,权倾天下!...

暴君乖乖,小姐姐疼你!

暴君乖乖,小姐姐疼你!

沈之乔被另寻新欢的夫君休弃,无家可归。心狠手辣的小暴君却忽然找上了她,救命之恩,朕要以身相许!沈之乔不不不,你不想小暴君朕可以帮你虐渣男贱女,灭他全家!沈之乔容我考虑一下小暴君皇后之位,倾国以聘,我此一生只爱你一人。沈之乔!!!还考虑个毛线,小暴君,来姐姐疼你!...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