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百一十一章 阴险狡诈亦称英雄李青山归来求月票(第4页)

“这牛魔……能分辨出谁人拜了尸神教?”

“他专门逮着尸神教的教徒在杀,这是……要以一己之力,抗衡尸神教在金光府城的侵蚀?!”

张连浩站起身,负手不住的踱步。

面色微微涨红,满是激荡之色。

镇庙司不知道尸神教的侵蚀吗?

自然是知道的,可是不敢轻易动手,因为他们无法判断到底是谁被侵蚀了,他们无法看出尸咒之印的存在。

根据镇庙司牺牲了不少探子得到的情报,尸神教趁着【八臂狱莲忿怒三太子】诡异庙诡阙暴动的时候,镇庙司、钦天监及神宗分宗的高手尽数前往镇压之际,派人侵蚀了金光府的不少高层……

如今,镇庙司的督司和总督,都在镇压三太子诡阙。

金光府城的镇庙司强者空缺……

这也是张连浩不敢擅自翻脸动手的原因。

主要是,在未曾确定金光府的高层,到底都有谁被尸神教腐蚀的情况下……

他不敢擅自动手!

最主要的是……神卫军也有高层被侵蚀了,这才是最严重的!

毕竟,镇庙司高手多,可论及军队,比不得金光府城的神卫军。

“好一个牛魔啊……”

“真乃英雄人物。”

张连浩慨然万分。

虽然……这等百无禁忌,肆意杀戮,无视规矩之辈,官方很不喜欢。

但是,张连浩从自身角度,从府城百姓角度出发,牛魔……真乃为民除害的好牛!

牛魔一人之血性,压得渔帮收敛了脾性。

“真是羡慕其肆意脾性……”

张连浩是真的羡慕,当披上了这一身官袍,很多事,他就身不由己了。

“这牛魔身法了得,怕是当真有挪移之术,但如今暴露……各方多有准备,在限制挪移之术的手段之下,牛魔……离落网不远了。”

张连浩停止踱步,正好站在了窗前。

望着乌云密布,酝酿着一场春雨的天穹。

……

……

细雨蒙蒙,给整座倚江而建的府城,蒙上了云烟。

好似山水画中的大片留白中,跃然出些许飞檐翘角的建筑,充满了诗情画意。

钦天监,崖石宝楼。

工作间中。

李澈五指攥握着白色飞雷棋子,回归于此。

身上血腥味道极其浓郁,但是猛地一震,无数血腥尽数被凝练而起,形成了一颗血珠,直接抛入个玉瓶中,扔入乾坤空间。

点燃檀香,让工作间内充满幽香。

收起牛魔面具,褪去黑袍,魁梧肉身归于正常,恢复了李澈平日里温和老实的模样。

轻轻吐出一口气,李澈心绪平静,不起涟漪。

渔帮……被他盯上了,但是他没有先从盯梢他家的黑蛇帮开始下手,而是对渔帮的其他势力动手,只要探查到帮派内有尸咒之印。

热门小说推荐
摄政王的农家小福妻

摄政王的农家小福妻

大旱三年,颗粒无收,百姓在生死边缘苦苦挣扎。姚家有女,身负重伤,奄奄一息。一群人等着分而食之现代女孩,五星级大厨姚灵穿越来了,击退恶人。捡到一个病娇男人,附带小正太,从此深处绝境的姚家人过上了顿顿吃肉,穿新衣,建大房子,数钱数到手软的日子。听说摄政王的夫人是个粗鲁的乡下人,一顿能干两碗饭。小皇帝谁在编排我...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曾经,安然以为华天澜是她的救赎。直到,她抱着对未来的憧憬,陷入了更深的地狱...

三国:陛下,求您别再纳妃了

三国:陛下,求您别再纳妃了

穿越东汉末年,成为傀儡皇帝刘协。要一辈子被圈养吗?不!系统觉醒,每诞下一个子嗣,便能获得各种奖励。于是,刘协疯狂纳妃,短短数年,后宫住满,疯狂耕耘之下,诞下子嗣过百。叮!恭喜宿主获得奖励,燧发枪图纸!叮!恭喜宿主获得奖励,西厂雨化田!之后,东厂曹正淳天地玄黄四大密探大雪龙骑袁左宗等等,相继报道。开局秒杀许诸,大败曹操。随后灭袁绍杀吕布战三英,横扫江东,平推西川,奠定万世之基!...

长生武道:从五禽养生拳开始

长生武道:从五禽养生拳开始

一觉醒来,苏长空穿越到了兵荒马乱妖魔横行的世界,武道资质平平,但苏长空发现,只要自己寿命增长,天赋潜能就能随之无限提升!五禽戏模仿虎鹿熊猿鸟等动物,习之可强身健体,身手敏捷,百病不生!龟息真定功仿生气功,如千年老龟呼吸吐纳,纳气久闭,延年益寿!天蚕神功天蚕九变,破茧成蝶,返老还童,打通生死玄关,每次蜕变都是一次重生!修养生拳法,练长生之气!长生路上多尸骸,苏长空走上了...

从岁月道果开始成圣

从岁月道果开始成圣

刚刚一位女剑仙从你头顶御剑而过,你抬头望去。得见女剑仙一百年前于无尽东海斩妖龙,人间最得意,你心有所感,凝聚岁月道果斩龙。刚刚一位老乞丐从你身边路过,你瞥眼望去。窥得老乞丐三百年前持打狗棍叩的天门...

腹黑律师不好惹

腹黑律师不好惹

s市有两名有着吸血鬼之称的人物,一位律师界的叶海蓝,一位商业界奇才连傲天。一次交通事故,钻石对钻石的强强对碰,相亲变成了相杀。暗青色的房间中,某男好看的唇角勾的极其地冷傲你知道跟妓女行业最相似的职业是什么吗?某女不怒反笑,双腿主动攻击夹着某男的窄腰不如,三千万,我买了三夜!一次一千万!如是,有史以来素有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连大总裁以各种罪名被发了律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