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百三十六章 唐三孩子出生了(第2页)

马红俊咽了咽口水,“当初蓝巳在为我祛除血参药力的时候,就曾从我体内逼出一团血色能量,我猜想,这会不会是从我体内逼出的血参药力。。。。”

说到这,他再次看向唐三的目光,莫名有些复杂,这算是自作自受吗?当初唐三用血参坑害害他和奥斯卡,如今被蓝巳反过来利用。

而其余人看向唐三的目光则充满了同情,刚死了爹,又喜当爹,如今,又被种下血参,尼玛,蓝巳这是要将唐三往死里逼啊。

“蓝巳那个混蛋。。。。”唐三目眦欲裂,如果马红俊所言非虚,那么他肯定是被血参药力侵蚀了,蓝巳那家伙不可能会放过这个算计他的机会。

玉小肛焦急向独孤博求助,“独孤先生,劳烦帮小三看看,他可不能有事啊。”唐三是他证明无敌理论的最后希望,万万不容有失。

独孤博轻叹一声,摇了摇头,表示无能为力,又听一旁的唐三说:“不用了,我自有办法,只要找到源头就行,血参这东西就像是一种慢性毒药,我现在中毒还不算太深,只需配置出药引,将他派出体外就行。二龙老师,劳烦寻个最近的城市停下来,我要去买些药草。”

“你能解除血参的副作用?”马红俊有些诧异的看向唐三,这一刻,他感觉自己上了贼船,如果唐三能够解除血参副作用的话,那么当初为什么不说出来?

难道真如奥斯卡所说,对方是个十足的伪君子,什么不知晓血参的副作用,都是骗人的?

“嗯,自从得知血参有副作用后,特地查看了一下关于这方面的典籍。”唐三是何等狡诈,看出马红俊的心思,自然不会说出真话。

“哦。。。”马红俊将信将疑的哦了一声,事到如今,他下三路已废,即便明知上了贼船,也只能哑巴吃黄莲,一条道走到黑了。不然,等待他的将会是被邪火活活烧死。

“小怪物,我这如意百宝囊内倒是有不少药草,你看看里面是否有你需要的。”独孤博指了指唐三腰间的如意百宝囊。

唐三点了点头,伸手掏了掏,下一刻,他的瞳孔骤然收缩起来。

“怎么了?”独孤博疑惑道。

“没。。没什么。”唐三深吸一口气,扒开如意百宝囊口子看了看,面色一阵青,一阵紫,只见如意百宝囊内,柔骨兔已经产崽,七只小兔子围成一团,母兔子正在给小家伙们喂奶,场面别提有多么温馨。。。。。。。。。。

尼玛,小舞这是生了啊,还一窝七胞胎。

。。。。。。。。。。。。。。。。。。。。。。

天斗城,青帝府。

临近傍晚,夕阳西下,西边的晚霞与太阳相映衬,显得别样美观与艳丽。

当夕阳最后一缕余晖透过窗户,洒入屋内,蓝巳缓缓睁开了双眸。此时他后背的噬魂八蛛矛已经完全覆盖上了一层淡淡的雾气。这是九幽玄天神功练成之后,所散发的九幽地狱之气。

只不过似乎在与噬魂八蛛矛相结合后,九幽地狱之气并非是像朱友文那样的黑色,而是暗紫色,类似于紫色与黑色的结合体。

喜欢人在斗罗,哄骗小舞魂环请大家收藏:(www。630zww。com)人在斗罗,哄骗小舞魂环【630中文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热门小说推荐
当上帝重新开始进化

当上帝重新开始进化

几十年前,世界各地出现了许多诡异的大门,一种被人类称为魔灵的生物也同时降临,给人类世界带来了空前的浩劫,直到魔装和魔装师的出现,才让人类有了喘息的机会。一次偶然的机会,世界排名第一的魔装师放弃身份,成为...

夺嫡:疯癫王爷竟是绝世全才!

夺嫡:疯癫王爷竟是绝世全才!

考古系博士生朱钧穿越大业,成为六皇子。本以为可以就藩当个逍遥小藩王。却没想到,前身是个疯子,还是应天府八害之首!百姓朱钧那厮无耻之尤,乃应天八害之首!兄弟我大哥忠肝义胆,为兄弟两肋插刀!百官朱疯子离经叛道,坏事做尽,让皇室蒙羞!太子吾弟纯善,有赤子之心!敌人朱疯子比蒙元人更凶,比豺狼更狠,乃一生之敌!燕王我幼弟心思单纯,犹如羊羔也!红颜朱疯子,你到底还有几个好妹妹?皇帝我儿忠勇无双,有大帝之姿,这皇帝,你不做也得做!...

妙手圣医

妙手圣医

一个平凡的少年,意外发现家传绝学千金要方,从此医行天下,救死扶伤。我有一双妙手,可救人,亦能杀人!...

超级狂婿

超级狂婿

入赘两年,所有人都以为他是个废物,可以将他踩在脚底下,直到离婚那天,才知道,他竟然富可敌国,权倾天下!...

暴君乖乖,小姐姐疼你!

暴君乖乖,小姐姐疼你!

沈之乔被另寻新欢的夫君休弃,无家可归。心狠手辣的小暴君却忽然找上了她,救命之恩,朕要以身相许!沈之乔不不不,你不想小暴君朕可以帮你虐渣男贱女,灭他全家!沈之乔容我考虑一下小暴君皇后之位,倾国以聘,我此一生只爱你一人。沈之乔!!!还考虑个毛线,小暴君,来姐姐疼你!...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