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五十四章 两日杀戮(第1页)

面对丽娃的呵斥,索达虽然默然不语,可表情却流露出他内心的不服,一千多人面对一个人,居然后撤,这样的懦夫行为,走到哪里都会被谴责。

“索达,换成是你,你会怎么做?”丽娃开口问道,此时客栈外面,罗森已经再一次站起来,众人屏住呼吸,期待下一次进攻的出现。

“如果是我,我不会后撤,彻底围杀那小子,虽然我很看好他。”索达瓮声瓮气的说道。

丽娃翻翻白眼,和这满脑子自由武力的大块头实在是没什么共同语言,如果不是有人吩咐她要好好照顾这大块头,丽娃才懒得多费口舌。

“他不会现在就进攻,看好吧,一个时辰的时间里,他不会有任何动作。”丽娃非常肯定的说道。

索达一愣,看现在的情形,罗森明显就是准备再次进攻。

罗森确实没想现在就进攻,看着后撤三十步的红甲军士,罗森明白自己将事情想的有点简单了。

原本以为有有间客栈的保护,依靠自己的实力,在最高修为只有武灵巅峰的军队中杀个七进七出绝对没问题。

可现实却没有想象那么简单。

三十步,如果在平常,也只是罗森全力几个呼吸就能跨越的距离,可现如今只要自己冲出去,就会变成收割自己性命的生死之距。

之前罗森两次安然无恙的冲杀依靠的是什么?就是进退自如,只要危险了,退回客栈就可以恢复实力,再次冲杀。

郝大通手下士兵不少,可每次能和自己交手的也不过就是五六人,凭借牛魔神力拳,只要罗森不放松精神,保住性命没有任何问题。

可如果这三十步的距离拉开,只要罗森冲杀,想要再返回,就必须杀过这三十步,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郝大通这手不可谓不毒,顶着别人鄙视,做出这样的决定。

果然,这个世界没有笨人,如果你以为别人是傻子,那你才是最大的傻子。

在有间客栈大约两百步远的民房屋顶,满脸络腮胡,醉眼迷离的红甲将军看着客栈门前的情景,微微叹口气。

“是个人才,可惜走错路了。”

也不知道他是在感叹罗森还是郝大通。

在客栈四周,围观人群中,不少人死死盯着客栈门口发生的事情,双眼通红,见得罗森没有继续进攻的打算,这些人中一人悄悄离开,朝着天恩城中深处跑去。

随后,几个隐藏在黑暗中的人悄悄跟上。

最终,他们全部在天恩城城主府停下。

天恩城外,朱雀军团军营中,满头白发的屈老挥手让报信的人退下,仔细想了想,离开帐篷,朝着军中帅帐走去。

与此同时,早已经被沧澜先头部队占领的水月城中,几道身影凌空飞起,朝着天恩城而去。

一路上,那些还没完成修建的工事全部废弃,红甲军士到处巡逻。

……

有间客栈。

罗森眯着眼睛看看距离自己四五十步,如临大敌的神箭营,还有郝大通那充满杀机的眼睛,突然嘴角勾起。

之前战斗喷洒到身上的鲜血在阳光作用下已经凝结,让罗森很是不舒服。

所以,罗森在众目睽睽之下,施施然走进客栈,然后大声吩咐小二给他准备洗澡水。

众人大跌眼镜,在太阳地里站了一个时辰,脑门上的汗都不知道流了多少,你就让我们看你洗澡?

还有郝大通,你带着一千多人,懦夫一样后撤。

反正,在众人眼中,这两人,一个比一个奇葩,一个比一个不靠谱,不少人离开,不在关注这里发生的事情,毕竟沧澜帝国的大军即将到来,有很多事情要做。

热门小说推荐
当上帝重新开始进化

当上帝重新开始进化

几十年前,世界各地出现了许多诡异的大门,一种被人类称为魔灵的生物也同时降临,给人类世界带来了空前的浩劫,直到魔装和魔装师的出现,才让人类有了喘息的机会。一次偶然的机会,世界排名第一的魔装师放弃身份,成为...

夺嫡:疯癫王爷竟是绝世全才!

夺嫡:疯癫王爷竟是绝世全才!

考古系博士生朱钧穿越大业,成为六皇子。本以为可以就藩当个逍遥小藩王。却没想到,前身是个疯子,还是应天府八害之首!百姓朱钧那厮无耻之尤,乃应天八害之首!兄弟我大哥忠肝义胆,为兄弟两肋插刀!百官朱疯子离经叛道,坏事做尽,让皇室蒙羞!太子吾弟纯善,有赤子之心!敌人朱疯子比蒙元人更凶,比豺狼更狠,乃一生之敌!燕王我幼弟心思单纯,犹如羊羔也!红颜朱疯子,你到底还有几个好妹妹?皇帝我儿忠勇无双,有大帝之姿,这皇帝,你不做也得做!...

妙手圣医

妙手圣医

一个平凡的少年,意外发现家传绝学千金要方,从此医行天下,救死扶伤。我有一双妙手,可救人,亦能杀人!...

超级狂婿

超级狂婿

入赘两年,所有人都以为他是个废物,可以将他踩在脚底下,直到离婚那天,才知道,他竟然富可敌国,权倾天下!...

暴君乖乖,小姐姐疼你!

暴君乖乖,小姐姐疼你!

沈之乔被另寻新欢的夫君休弃,无家可归。心狠手辣的小暴君却忽然找上了她,救命之恩,朕要以身相许!沈之乔不不不,你不想小暴君朕可以帮你虐渣男贱女,灭他全家!沈之乔容我考虑一下小暴君皇后之位,倾国以聘,我此一生只爱你一人。沈之乔!!!还考虑个毛线,小暴君,来姐姐疼你!...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