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希尔并不希望在林恩能够彻底掌控北剑湾的实权之前,让阿格莱亚不再是不死族的重心。
而那些特殊而珍贵的珠宝首饰,就是他用来留住这些不死族的手段。
的确,有能力购买这些珠宝的人不多,但围绕着这些人的商业生态却必然很热闹。
代购与抢购……而商人们扎堆的地方,他们是不会放弃做生意的。
阿格莱亚在不死族眼里,必然就是那个需要购物就要去看看的地方。
在深水城还是如传言那样彻底毁灭之后,希尔就知道,阿格莱亚的位置过于敏感了。
即使深水港消失,但通往星界的次元门却还在。
那个地方到现在还非常平静,所有路过的商船,无论来自何方何种势力都表现得老老实实,完全遵守阿格莱亚那繁多的规矩,是因为他们知道,无论他们怎么算计,在压倒性的力量之前都是白费力气。
有不死族在的阿格莱亚,根本不能用人命堆。
阿格莱亚其实反而不怕更顶层的力量……托瑞尔诸神是不会轻易碰触希尔的领地的。
付出与回报,相差太大总会让他们选择换一个人坑。
但凡人,却不会因为领主的强大就完全不动什么心思。
就算莎尔的暗夜使者因为某些原因放弃在阿格莱亚兴风作浪,可黑暗中的神明又不是只有她。
即使对自己的迷锁很有信心,希尔也不会觉得自己的领地完全没有阴影存在。
但是,在不死族一直存在的地方,这些阴影就只能待在阴影里,连走到星光之下都不会敢。
不死族,永远都能在最不可能的地方找到最莫名其妙的敌人。
所以,希尔必然要保持住阿格莱亚对不死族的吸引力……他很清楚,再美好的过去,再美丽的风景,对不死族来说,都只有口头上的价值。
至于不死族离开以后……那就要看林恩到时候能进阶几次了。
时间越长,城市越繁华,名声越响亮,都会让绑在阿格莱亚上的林恩强大无比。
再加上阿格莱亚那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个神聚之城的名声……现在的林恩,估计都已经有半神的实力了。
而且,随着林恩和阿格莱亚之间的联系越来越深刻,他甚至都能直接指挥迷锁。
虽然希尔的底层核心他还是碰不到,但如果只是运用,林恩的权限已经和希尔没什么区别了。
希尔相信,等到一切烦烦扰扰化为乌有,阿格莱亚的林恩市政官,早就能将一切掌控在自己手心里。
这也是希尔一直对阿格莱亚这么重视的原因。
他在乎的从来不是托瑞尔的某个领地,而是,将自己和阿格莱亚融为一体的林恩的未来。
希尔有时候也很无奈,他因为对林恩的友情,所以将阿格莱亚打造成了现在的模样,而林恩,却又因为感觉到了他的心情,把自己奉献了出来。
然后,希尔又因为林恩的付出,对阿格莱亚投入的更多……林恩自然也一样。
这简直就像一把连环锁。
所以,除非有什么特殊情况,否则,希尔是绝对不会再打造一座阿格莱亚那样的城市的。
当然,也没有第二个林恩可以让他这么做。
当希尔把一切都整理结束,将魔法塔底层大厅的后半部分再次扩张的时候,他的20台购物傀儡旁边,出现了100台紫的各不相同的菱形大晶石。
很美很神秘,晶莹又璀璨。
大旱三年,颗粒无收,百姓在生死边缘苦苦挣扎。姚家有女,身负重伤,奄奄一息。一群人等着分而食之现代女孩,五星级大厨姚灵穿越来了,击退恶人。捡到一个病娇男人,附带小正太,从此深处绝境的姚家人过上了顿顿吃肉,穿新衣,建大房子,数钱数到手软的日子。听说摄政王的夫人是个粗鲁的乡下人,一顿能干两碗饭。小皇帝谁在编排我...
曾经,安然以为华天澜是她的救赎。直到,她抱着对未来的憧憬,陷入了更深的地狱...
穿越东汉末年,成为傀儡皇帝刘协。要一辈子被圈养吗?不!系统觉醒,每诞下一个子嗣,便能获得各种奖励。于是,刘协疯狂纳妃,短短数年,后宫住满,疯狂耕耘之下,诞下子嗣过百。叮!恭喜宿主获得奖励,燧发枪图纸!叮!恭喜宿主获得奖励,西厂雨化田!之后,东厂曹正淳天地玄黄四大密探大雪龙骑袁左宗等等,相继报道。开局秒杀许诸,大败曹操。随后灭袁绍杀吕布战三英,横扫江东,平推西川,奠定万世之基!...
一觉醒来,苏长空穿越到了兵荒马乱妖魔横行的世界,武道资质平平,但苏长空发现,只要自己寿命增长,天赋潜能就能随之无限提升!五禽戏模仿虎鹿熊猿鸟等动物,习之可强身健体,身手敏捷,百病不生!龟息真定功仿生气功,如千年老龟呼吸吐纳,纳气久闭,延年益寿!天蚕神功天蚕九变,破茧成蝶,返老还童,打通生死玄关,每次蜕变都是一次重生!修养生拳法,练长生之气!长生路上多尸骸,苏长空走上了...
刚刚一位女剑仙从你头顶御剑而过,你抬头望去。得见女剑仙一百年前于无尽东海斩妖龙,人间最得意,你心有所感,凝聚岁月道果斩龙。刚刚一位老乞丐从你身边路过,你瞥眼望去。窥得老乞丐三百年前持打狗棍叩的天门...
s市有两名有着吸血鬼之称的人物,一位律师界的叶海蓝,一位商业界奇才连傲天。一次交通事故,钻石对钻石的强强对碰,相亲变成了相杀。暗青色的房间中,某男好看的唇角勾的极其地冷傲你知道跟妓女行业最相似的职业是什么吗?某女不怒反笑,双腿主动攻击夹着某男的窄腰不如,三千万,我买了三夜!一次一千万!如是,有史以来素有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连大总裁以各种罪名被发了律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