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那么,只有一个可能。
在西雅小镇有家人,并且在德里福斯,不,在佩特警告他之前,在所有人都忙着给尼科尔森大法师建造主塔的时候选择去看望自己家人的爱心人士。
希尔伯特相信,嫌疑人绝对不会超过10个。
虽然尼科尔森的学生和后裔的确很在乎家庭,但他们明显更爱自己。
在尼科尔森最需要他们,也是最好拍这位大法师马屁的时候,去看短时间内绝对没有问题的家人?
这不是一个尼科尔森会选择的路。
毕竟那位大法师是肯定知道他们干了什么的。
作为最任性的塔主,最喜欢被人簇拥的尼科尔森,如果这些在该待在他身边却选择了去西雅小镇看望家人的学生,是真的遇到什么特殊问题,他也能稍微谅解一下,顶多下次给好处的时候,将这些人放在最后,给他们次一等的奖赏。
如果什么原因都没有,就为了看一眼……那,会被冷落多久,就是个很大的问题了。
但尼科尔森这个人也不会太过无理取闹,他顶多会觉得,你这样做,就是不希望从他手里得到什么……其实这位大法师,是明白事理的,他只是不想遵循这个事理而已。
那么,除非是确定自己在十年甚至几十年之内都得不到常规分例以外的赏赐,仍然能活得很好的人,否则绝对不会做这么不知死活的举动。
希尔伯特只是不希望打扫惊蛇,所以在调查的时候,选择用尽量不引起别人注意的方法……栩栩如生的虫子。
作为吉尔伯特人生中,最常见到,也是唯一一种想观察就能观察到的生物,蚊虫苍蝇他其实自己做了很多,而且,做得非常像。
肉眼几乎看不出什么差距。
依靠着人类的存在而活下来的虫子,自然也在千百年的演变中变得更适应环境的变化。
它们无声无息,颜色基本上是黑色透明的……落在黑芋头上,人类绝对看不到。
小飞虫也绝对不会进入光明的世界,一点灯光就能让它们老老实实地离去……趋光性再也不是虫子的天性。
但在没有光的世界,在黑芋头的藤蔓丛里,就是它们的天下。
进去的人,想要不被吸一口血,除非全副武装……可靠黑芋头为生的人,大部分连身上的麻布衣服都是破破烂烂的,勉强维持一点做人的尊严而已。
尤其是蚊虫的尖嘴,即使人类因为长年累月的不干净而皮肤上有厚厚的一层污垢,它们那变得特别长特别尖锐的针也能轻松的戳进皮肤内。
法师们当然不怕这些东西,甚至清理掉这些飞虫也很容易。
但,它们现在几乎是黑芋头的伴生物。
大地虽然给人类留下了一线生机,但却没那么情愿……所以,他也让人类感觉到了那种即使得到了食物但也仍然很疼痛的感受。
人类当然不能理解这种来自母亲的怨恨,所以他们只会将憎恨交给蚊虫本身。
这也导致了,即使制作小飞虫的手艺不错,吉尔伯特只能将它们藏在仓库里的结果。
即使这孩子算得上心性坦荡,但他毕竟还没到脱离凡俗的境界……所以,他并不是很愿意别人叫他飞虫之父之类的绰号。
但希尔伯特当然不在乎。
即使需要考虑身在冥河的吉尔伯特的感受,他之前的飞鸟也足以将飞虫的存在感压制到最低。
所以,他几乎毫不犹豫的就将这些小飞虫改造成了监控器。
然后指挥他们飞向了西雅小镇。
然而,在之后的那段时间里,希尔伯特之所以对自己看到的一切闭口不谈,不仅是因为他还没确定那个有嫌疑的存在……其中有几个人,虽然家里人的确有不适的情况,但希尔伯特却感觉,他们是遵照尼科尔森的命令去观察这种不适到底是来自长途跋涉,还是,西雅小镇本身就有问题。
这位大法师,永远都是用最热情的表面来掩藏他真实的狠辣。
几十年前,世界各地出现了许多诡异的大门,一种被人类称为魔灵的生物也同时降临,给人类世界带来了空前的浩劫,直到魔装和魔装师的出现,才让人类有了喘息的机会。一次偶然的机会,世界排名第一的魔装师放弃身份,成为...
考古系博士生朱钧穿越大业,成为六皇子。本以为可以就藩当个逍遥小藩王。却没想到,前身是个疯子,还是应天府八害之首!百姓朱钧那厮无耻之尤,乃应天八害之首!兄弟我大哥忠肝义胆,为兄弟两肋插刀!百官朱疯子离经叛道,坏事做尽,让皇室蒙羞!太子吾弟纯善,有赤子之心!敌人朱疯子比蒙元人更凶,比豺狼更狠,乃一生之敌!燕王我幼弟心思单纯,犹如羊羔也!红颜朱疯子,你到底还有几个好妹妹?皇帝我儿忠勇无双,有大帝之姿,这皇帝,你不做也得做!...
一个平凡的少年,意外发现家传绝学千金要方,从此医行天下,救死扶伤。我有一双妙手,可救人,亦能杀人!...
入赘两年,所有人都以为他是个废物,可以将他踩在脚底下,直到离婚那天,才知道,他竟然富可敌国,权倾天下!...
沈之乔被另寻新欢的夫君休弃,无家可归。心狠手辣的小暴君却忽然找上了她,救命之恩,朕要以身相许!沈之乔不不不,你不想小暴君朕可以帮你虐渣男贱女,灭他全家!沈之乔容我考虑一下小暴君皇后之位,倾国以聘,我此一生只爱你一人。沈之乔!!!还考虑个毛线,小暴君,来姐姐疼你!...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