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23节(第1页)

他一挥手,将通向卧室的门打开,李斯特已经默契的开口:“浴池里的水放好了。”

“希尔?”爱丽丝十分迷惑的问,“我不能动吗?”

“先去洗个澡。”希尔掐着自己的鼻梁,第一次觉得人生真是大起大落,真tm处处惊喜。

“先生。”李斯特安慰头疼的希尔,“幸好我们带着玛莎的核心一起出来了。让她给爱丽丝小姐做个伴吧?”

当初给小镇城主府安置的魔法塔核心玛莎,在那段时间也被希尔晋级到高阶了。

如果是李斯特,玛莎绝对会服从他的命令。

但是斯瑞的话,即使比玛莎稍微强一点,以她的性格也可能会拒绝一些不喜欢的命令。

李斯特就干脆建议希尔将城主府也换上中阶的塔灵,希尔不在,不死族也大部分都走了。其实领主府大部分时间也没有什么事情做。

用那么高阶的玛莎也真的有点浪费。

李斯特一直记得希尔想要找到一个真正的半位面来着,到时候,即使是他,也得需要一些助手。

但是这个时候,玛莎就非常有用了。

比起直男希尔,和复制了直男希尔的意识才出现的李斯特,常年和不死族姑娘讨论服装,装潢,甚至园艺和艺术的玛莎,肯定更适合帮助爱丽丝熟悉人的生活。

希尔在吊坠里,找到了一直沉睡着的玛莎的核心,将她放置在一个特制的秘银小箱子里,里面放满了高阶元素晶石。

这种盒子,是给那些搬家的法师用的,可以让自己的塔灵即使不在魔法塔里也能出现在外界。

就是消耗大了一点。

当然,希尔还付得起,但是玛莎不喜欢那种寂寞又无所事事的生活。

当初希尔问玛莎是否要在吊坠里待着的时候,她直接拒绝了,宁可睡到有事情可以做的时候。

她又没有种地的程序,在那傻呆呆的看花开花落吗?

希尔唤醒了玛莎的核心,李斯特迅速和玛莎联通,让她一瞬间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玛莎漂浮在原地,用张大到可以看到小舌头的嘴表示她的惊讶。

第五百二十二章一模一样的眼睛

希尔懒得理睬装腔作势的玛莎,在他的塔灵中,只有她受到不死族的影响最深。

斯瑞比较冷漠,从来不和不死族闲聊。

玛莎那座城主府里的很多不死族女法师,却都很闲,即使干活也不能阻止她们的嘴。

或者说边做手工活边聊天才是她们能在那里坚持2个小时的根本。

所以玛莎,的确对女性需求很精通,但是装腔作势的本事也高了很多。

希尔又翻出了两个没用过的生活傀儡,将她们的智能核心改成了女性意识的,才把她们唤醒,将这两个傀儡交给了玛莎管辖。

虽然他对这方面懂得不多,但是这些傀儡本来就是设计来做家务的,大部分知识都能通用,希尔现在只是设置个女性声音和女性意识就行,其他的玛莎自己去调教好了。

他做的傀儡虽然没有法兰那么强,但是还是有一点智能,可以自己学习新知识的。

希尔看了眼表情丰富的玛莎,让她带着傀儡去找爱丽丝。

接到任务的玛莎,终于正经起来,她飘在半空中具现出了一个小本子,煞有其事的在上面写清单:“先生,你那里有合适的衣服吗?用不着长裙,我觉得爱丽丝小姐,现在不一定适合穿裙子。”

“法师长袍呢?”希尔面无表情地问,“我有很多没穿过的。”

热门小说推荐
当上帝重新开始进化

当上帝重新开始进化

几十年前,世界各地出现了许多诡异的大门,一种被人类称为魔灵的生物也同时降临,给人类世界带来了空前的浩劫,直到魔装和魔装师的出现,才让人类有了喘息的机会。一次偶然的机会,世界排名第一的魔装师放弃身份,成为...

夺嫡:疯癫王爷竟是绝世全才!

夺嫡:疯癫王爷竟是绝世全才!

考古系博士生朱钧穿越大业,成为六皇子。本以为可以就藩当个逍遥小藩王。却没想到,前身是个疯子,还是应天府八害之首!百姓朱钧那厮无耻之尤,乃应天八害之首!兄弟我大哥忠肝义胆,为兄弟两肋插刀!百官朱疯子离经叛道,坏事做尽,让皇室蒙羞!太子吾弟纯善,有赤子之心!敌人朱疯子比蒙元人更凶,比豺狼更狠,乃一生之敌!燕王我幼弟心思单纯,犹如羊羔也!红颜朱疯子,你到底还有几个好妹妹?皇帝我儿忠勇无双,有大帝之姿,这皇帝,你不做也得做!...

妙手圣医

妙手圣医

一个平凡的少年,意外发现家传绝学千金要方,从此医行天下,救死扶伤。我有一双妙手,可救人,亦能杀人!...

超级狂婿

超级狂婿

入赘两年,所有人都以为他是个废物,可以将他踩在脚底下,直到离婚那天,才知道,他竟然富可敌国,权倾天下!...

暴君乖乖,小姐姐疼你!

暴君乖乖,小姐姐疼你!

沈之乔被另寻新欢的夫君休弃,无家可归。心狠手辣的小暴君却忽然找上了她,救命之恩,朕要以身相许!沈之乔不不不,你不想小暴君朕可以帮你虐渣男贱女,灭他全家!沈之乔容我考虑一下小暴君皇后之位,倾国以聘,我此一生只爱你一人。沈之乔!!!还考虑个毛线,小暴君,来姐姐疼你!...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