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雪云峰’很快就转到霍姆斯王子面前,诚恳地表示自己的歉意:“非常抱歉,霍姆斯王子,我必须得到战斗最激烈的地方去,大地精们不会让这种状况持续太久。
只能请副指挥官在这里陪您一段时间。”
霍姆斯王子微微动容,然后非常真诚地问:“我可以跟您一起去吗?这样的战斗,大概终我一生,也只能看到这一次。”
‘雪云峰’轻轻摇了摇头,轻声细语地说:“我们不可能让付钱的雇主直面危险的……无论哪个世界,都不可能有这样的事。
王子殿下还是请在安全的地方旁观吧!
而且这里的视野其实也不错。”
三言两语安抚住本来也没打算去前线的霍姆斯王子以后,‘雪云峰’轻快地离开了。
‘路画羽’左右看了一眼,走到一棵大树下,拿出了几套桌椅摆好:一张精巧华丽的大理石桌子,搭配着两张精致的白色沙发椅。
其他的都是能坐八人的木圆桌。
虽然这些木桌椅看起来普通了一点,但也同样雕刻着漂亮的花纹,椅子上也都放着厚厚的精美的丝绸坐垫。
“霍姆斯殿下,请来这里就坐吧!”‘路画羽’侧头露出了个温柔至极的微笑,“我们指挥的马车比较偏向实用,对于像您这样常年安闲自得的王室成员来说,肯定不太适应……硬邦邦的椅子,连个垫子都没有。
不过我们指挥做事向来严苛,他在的时候,我可不敢表现得这么轻松,毕竟在打仗嘛!
但他既然不在这里,我还是喜欢舒服一点的日子。”
霍姆斯王子微笑起来,在发现特拉希尔精灵到底有多强大以后,他那始终揪着的心总算稍微轻松了一点……对于一位标准的政治动物来说,只能依靠对方的善良才能保住家园这种事并不太能容忍。
因布图王室一开始敢邀请外来军队进入,当然是因为他们背后那几位等级在四十以上的龙巫妖。
但他们不可能指望这些巫妖帮他们对付地精的……提出这个想法的人都可能会直接被送到无底深渊去。
但特拉希尔精灵表现得太过强大了!军事素养也很高,他目光所及之处,即使再散漫的精灵,也会听从那位‘雪云峰’指挥的命令!
霍姆斯王子蓦然发现,如果这些精灵想对因布图下手,在那些龙巫妖反应过来之前,他们王室估计就会全灭了。
他心里是真的有点虚……霍姆斯王子现在终于明白,兰森德尔的圣徽保证的不全是特拉希尔精灵的权益,更多的还是他们这种雇主的安全。
换了是提尔的……他现在估计已经回头带着亲娘躲起来了。
幸好特拉希尔精灵也还是有他能看懂的一面。
他温和的看着一下子懒散下来的‘路画羽’,嘴角含笑,伸手招呼那些已经有点痴呆的大贵族子弟。
在托瑞尔,能成为人类军队指挥官的人,要么是地位高,要么是能力强。
看来精灵也一样,并不是所有人都是依靠能力站在高位的,懒散不爱管事却喜欢分功勋的纨绔子弟并不少。
那就好。
至少如果特拉希尔精灵有一天真的对因布图下手,他也知道该从哪里寻找解决办法。
他愉快地走过去,坐在了大理石桌子旁:“难得看到如此有格调的石桌,您真是个有眼光的艺术家。”
跟着他坐好的‘路画羽’,左手握成拳,在嘴角压了一下,才笑着说:“是啊,我平时很喜欢欣赏艺术表演。”
霍姆斯王子以为身旁的精灵是在掩饰自己的偷笑,但实际上路太监是在按住自己抽搐的嘴角……他都能想到,那些看着巨幕的人,现在会笑得多开心。
毕竟在不死族那边,对他‘路画羽’的评价,都是茶艺大师。
但他很明白,‘雪云峰’让他留下的原因是什么……这位王子对雪老狗的防备心理很重,大概是觉得那家伙太精明了。
但他这个捧哏就没那么引人注意了。
几十年前,世界各地出现了许多诡异的大门,一种被人类称为魔灵的生物也同时降临,给人类世界带来了空前的浩劫,直到魔装和魔装师的出现,才让人类有了喘息的机会。一次偶然的机会,世界排名第一的魔装师放弃身份,成为...
考古系博士生朱钧穿越大业,成为六皇子。本以为可以就藩当个逍遥小藩王。却没想到,前身是个疯子,还是应天府八害之首!百姓朱钧那厮无耻之尤,乃应天八害之首!兄弟我大哥忠肝义胆,为兄弟两肋插刀!百官朱疯子离经叛道,坏事做尽,让皇室蒙羞!太子吾弟纯善,有赤子之心!敌人朱疯子比蒙元人更凶,比豺狼更狠,乃一生之敌!燕王我幼弟心思单纯,犹如羊羔也!红颜朱疯子,你到底还有几个好妹妹?皇帝我儿忠勇无双,有大帝之姿,这皇帝,你不做也得做!...
一个平凡的少年,意外发现家传绝学千金要方,从此医行天下,救死扶伤。我有一双妙手,可救人,亦能杀人!...
入赘两年,所有人都以为他是个废物,可以将他踩在脚底下,直到离婚那天,才知道,他竟然富可敌国,权倾天下!...
沈之乔被另寻新欢的夫君休弃,无家可归。心狠手辣的小暴君却忽然找上了她,救命之恩,朕要以身相许!沈之乔不不不,你不想小暴君朕可以帮你虐渣男贱女,灭他全家!沈之乔容我考虑一下小暴君皇后之位,倾国以聘,我此一生只爱你一人。沈之乔!!!还考虑个毛线,小暴君,来姐姐疼你!...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