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37章 奇怪的团扇(第1页)

金可继续跟我讲。她说,金风华从樱花国带回来的那柄团扇。听说是个中华风的团扇。就是早些年从中华流出去的。金风华在樱花国出差的时候,在一家小手工作坊精品店。偶然间发现了这柄团扇。金风华正立刻,花高价,把那柄团扇买回了国。可自从金风华的把这把扇子带回家之后,金风华整个人就变了。他每天对那把团扇都爱不释手,时常伸手抚摸。有的时候金风华把自己一个人关在房间。摸着那把团扇欣赏着,那把团扇一欣赏就是一整天。直到后来,金风华甚至不工作,也不出门,天天就在家里守着那一把破扇子。再往后,金风华变得越来越癫狂。为了守着那把扇子,金风华甚至连饭都不吃。每天金可的母亲把饭做好,放到自己老公的面前。可金风华看到谁眼睛里面都是充满敌意。感觉所有人都要抢自己的扇子一把。他不止不吃饭,还要大骂自己的母亲。说你这个贱女人,休要在我的面前出现,休要抢走我的宝物。因为那一把破扇子。金风华和自己的老婆,和和睦睦过了20多年。可就因为这一把扇子。两个人搞的要离婚。金可自然不舍得自己的父母分开,金风华的老婆跟老公其实也是有感情的。所以对方只是心里生气,当然也不想跟自己的老公分离。可没有办法,金风华天天守着扇子,整个人变得痴痴呆呆。他每天除了对着扇子傻乐。不工作,不赚钱,不洗澡,不吃饭,不收拾。只怕长期这样下去。别说是婚姻保不住,就连金风华的一条命都保不住。于是金可出了一个主意。因为金可本身就是医学院的学生。所以她特意跟自己的系教授说明了父亲的情况。在学校教授的手中,搞了一点麻醉药。金可让母亲给父亲做了一份蛋包饭。然后把麻醉药放在其中,由金可亲手端过去。因为金可毕竟是金风华唯一的女儿,也是被这个父亲从小宠爱长大的。所以金风华提出的时候,对金可倒是没有太多的疑心。金风华大口大口的吃下了,女儿端过来的蛋包饭。然后就睡得一命呜呼。金可和母亲趁机给精神医院打了电话。想要把金风华送过去,调养一段时间。紧接着,两个女人把那把破团扇收了起来。因为那把团扇毕竟是父亲的心爱之物。两个女人不舍得将其丢掉或者变卖。于是就锁在了保险柜里,想着等金风华精神状态彻底良好之后。有朝一日,再把团扇送给金风华。可万万没想到。金风华刚刚住进精神病院第三天。他每天在精神病院里头疯疯癫癫。跟所有人大吵大吵。大骂所有人都是小偷,偷走了他的宝贝。金风华的情绪是特别癫狂的。好几个精神病院的医生加在一起,都控制不住他一个病人。金可又不忍心对自己的父亲使用什么麻醉针或者电击治疗。就这么拖了几天。今天早上,金可接到精神病院院长的电话。说金风华昨天晚上,从精神病院偷溜出去了。金可说,自己接到电话之后,就立刻跑到精神病院。然后根据医院里的监控录像。还好父亲没有跑多远。所以一直开着医院的车,在外头到处找。最后恰巧,在我们的店铺发现了金风华的身影。听到这样的情况。我也没办法多说些什么。毕竟金风华是一个精神病人。我把金可带到自己的桌案面前。“上面这些钱,都是你父亲刚才留下的。你拿走吧。”金可立刻摇摇头。“不,既然钱是我爸给的,你就留着吧。毕竟大早上的,给你家店铺添了好多麻烦。”金可面含微笑。忽然,她看到了桌面上,我刚刚写的两个大大的“团扇”二字。“咦!这是你写的字呀!竟然这么规整,书法苍劲有力。觉得比我们学校的书法老师写的还好呢!”金可的脸上荡漾起浅浅的笑容。她当真认真仔细的在观察我的字体。我看着面前的金可,今年刚刚20岁,跟我同龄。这个女孩子个头小小的。大约能有1米55。身材也是瘦瘦小小。穿了一双加厚底儿的运动鞋。然后就是一身纯白色的运动风套装。上面是白色的T恤衫,加上白色的拉链运动衫。下半身是一条纯白色的小短裤,穿着肉色的加绒丝袜。一身打扮既清纯又可爱,还有那么一点点俏皮。这个小姑娘的面相长得也是相当富态。并不是那种胖乎乎的富态。而是小脸很白,并没有太多化妆品的修饰,是皮肤里自然透出来的白。白白嫩嫩的脸庞,眉毛是灰黑色的。长得根根分明,并且十分浓密,完全不稀疏。女孩子长了一双向下弯曲的月牙眼,鼻子小小的,鼻头却很圆润。嘴巴也只有一点点。脸蛋却有些肉乎乎,笑起来的时候,嘴角还会浮现两个梨涡。面容整洁,鼻头有肉。天庭饱满,地阁方圆。眼含秋水,眉毛分明。这绝对是大福气之相。只不过,女孩的眉心,隐隐有些发黑。总觉得,她最近的健康运,好像会有些损耗。与此同时。金可儿的小手抚摸着宣纸上,我用毛笔写出的“团扇”二字。“这字儿写的真好看。是宋体吧!工工整整。一看要好多年的功夫了!”说实话,我打小写毛笔字。毕竟跟行业也有关。像我们卦师一行,一般给人测字或者开药方的时候。都是会写毛笔字的。因为毛笔字一需要用毛笔,二需要用墨水。我们所用的毛笔,全部都是最上等的狼毫。用的墨水也不是普通的墨汁,或用上等的朱砂液,或用香木浸泡过的上等墨汁。这样的墨水,本来就有着镇宅辟邪保平安的作用。因此,我确实自幼便学习写书法,不知不觉,十几年的功力下去。我的书法不敢称大家,却也属实苍劲有力,别有一番风采。

热门小说推荐
半是秋声半酒痕

半是秋声半酒痕

风之萧萧,雨之寥寥,思之不见,佳人不还。进而繁华可见市井,退而幽静可品清茗,生活就是,尝尽了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平淡后,还可以肆无忌惮的微笑。春梦随云散,飞花逐水流。我是平淡中的小人物,筚路蓝缕,踽踽独行,看官们,您在茶余饭后清闲之时,不妨点开这本书,听我给您讲段故事。...

庶女有毒,权臣前夫为我倾覆天下

庶女有毒,权臣前夫为我倾覆天下

双重生双向暗恋甜宠追妻火葬场宋柔上一世嫁错了人。苏子卿从一介书生到官拜丞相,从来都是温润如玉,唯独冷了她一辈子。她拼命靠近,却连他去世白月光的一副画像都比不上。重活一世,宋柔只想躲开他,再不沾染,某个表面温和的男人却困她在怀,低头轻声没有什么白月光,从来就只有你。...

暴君乖乖,小姐姐疼你!

暴君乖乖,小姐姐疼你!

沈之乔被另寻新欢的夫君休弃,无家可归。心狠手辣的小暴君却忽然找上了她,救命之恩,朕要以身相许!沈之乔不不不,你不想小暴君朕可以帮你虐渣男贱女,灭他全家!沈之乔容我考虑一下小暴君皇后之位,倾国以聘,我此一生只爱你一人。沈之乔!!!还考虑个毛线,小暴君,来姐姐疼你!...

昭华乱宋昭

昭华乱宋昭

大女主爽文高智商宫斗女主算计全后宫疯批反派性格宋昭向来是一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女子,同时她也活得比谁都清醒。打她知道自己被萧景珩选中,要入宫为妃的那一刻起,她的目标就十分明确我入宫就是要做皇后的,不然做什么?去给旁人做饭吗?所以一入宫,她便凭借自己的美貌与智慧,步步为营,俘获君心,将六宫玩弄于股掌之中。反正这后宫中的女人,为了家族为了自身荣宠,就没有不争不抢的,既然如此,她要做的就是先下手为强,将自己活成一个反派,斗垮所有人,成功登上凤位。一开始,皇帝萧景珩宠着宋昭,只因为她那张冠绝后宫的脸。后妃受宠,多会恃宠而骄,可宋昭却不同。她非但不会争宠,还总劝着萧景珩雨露均沾,多去别的后妃处走动走动。平日里对他的态度,也是肉眼可见的敷衍。这不禁让萧景珩心下生疑,觉得宋昭对他并非真心。帝王与生俱来的征服欲,让他暗下决心,一定要彻底拿下这个女人不单是她的人,还有她的心。征服宋昭的过程,像是攀上这世间最高的山峰。只是萧景珩从未想过宋昭这座山,他一攀,竟心甘情愿地攀了一辈子。无穿书无重生无金手指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娘娘病娇又茶媚,一路宫斗夺后位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顾总,你的深情我不配

顾总,你的深情我不配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