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35章 割爱(第2页)

“笨蛋,你赶紧回来!”

聂新月急得大叫,她可知这妖兽和自己实力相当,李梁上前挑衅,只有死路一条。

果然,蛤蟆猛的往前一跳,直接撞在了李李梁的身上,他猛吐一口鲜血,倒飞回来。

聂新月上前就接住她,满眼关切的骂道,“你是不是知道是傻了,什么妖兽你都敢动?”

李梁单靠在她怀里,肩膀上传来一阵柔软,他羞愧难当道:“我没料到它那么强,真是太丢脸了。”

说完提气站起,挥剑还要再战。因为刚才只是一时大意,才被他抢了先机,虽然自己的本事可能不如他,但手中有宝剑,想想办法照样能宰了它。

“你干嘛?回来!”

聂新月要被这个傻师弟给急死了,她赶紧也冲了上去,身边的非说后发先至,对准大蛤蟆激射而去。

可那飞梭打在圆鼓鼓的肚皮上,竟然没人能打穿,反而是弹了回来。一时失控,差点还打到了李梁。

李梁还不信这个邪,把内力全部积聚在手臂之上,竭尽全力挥动黑剑,他想凭着宝剑之利,劈开蛤蟆肚皮,送它往生。

蛤蟆也是高估自己的实力,虽然也不躲,准备再大叫一声,让这些人彻底陷入昏迷当中。以至于它的肚皮更大更圆更好削。李梁一剑下去,他的肚皮就像被扎破的气球一样,嘣的一声炸开。

那些内脏血肉被炸成一团团的向四面八方溅开。离得最近的李梁顿时就被糊满了全身,恶心得他想要吐。

他立刻运功振荡全身,把那些恶心的东西全都抖落下来。这是他刚学会的技巧,没空洗澡之时,用着最好,省下许多时间。

聂新月怒气冲冲的来到他身边,狠狠给他一个爆栗,“你有毛病吧?有这么打架的吗?如果这个蛤蟆身上带有剧毒,你现在已经死了,真是自不量力,以前我怎么没发现你那么冲?还有你的净身术是我从哪学来的?我好像没教过你呀。”

净身术?那不是宫里公公才用得上的吗?李梁捂着脑袋傻笑,“我听说他没有毒,所以我才不怕。因为我这可不是净身术,非要起个名字的话,叫洗澡功好了。”

千叶也飞了过来,不过他的关注在其他点子上,“李梁,把你的剑我看一眼。”

李梁本能的把手缩了一下,不过最后还是双手呈上。千叶拿在手里把玩一番,最后连连称奇。

“师父,这把剑有什么好稀奇的?”

“你小子真是捡到宝,你这把黑剑的材料稀罕无比,所以才如此锋利坚韧。可惜啊,你拿在手上根本没办法发挥出他的最大功效,这把剑不是给凡人可用的。”

李梁一怔,悄悄看了千叶一眼,对方的注意力依旧在黑剑之上,根本没有还给他的意思。

李梁无奈,只能忍痛说道:“那还请师父替徒儿保管,等到我能用它之时再给回我不吃。”

千叶也是一怔,这不是他最想要的答案,不过不打紧,李梁不能修炼,恐怕这辈子用不上。

喜欢三十六重天游记请大家收藏:(www。cwzww。com)三十六重天游记

热门小说推荐
星河使徒

星河使徒

那个晚秋的雨夜,年少的骑士在天空的车流中横冲直撞,无可抵挡。骑士的执念与理想,少女的依赖与爱恋,死亡与未来之约。为了你,我愿意背负一切,哪怕双手沾满血腥,与全世界为敌!!某日男主拦住作者去路,悲愤大叫养成也就算了,可你给我加入异能者的设定干什么?很搞人的好不好!那个用身体跟机甲干架的人真的是我吗?!放心,作为补偿,我会给你开后宫的。说完作者阴笑着将男主打晕,拖向黑暗的深处...

都市豪门战神

都市豪门战神

一代战神回归,一时间整个世界为之震颤。...

田园小吃货:怀着包子去致富

田园小吃货:怀着包子去致富

沈竹不仅穿越了,还怀孕了!什么?这家里的人食不果腹还有极品亲戚打秋风?那就打回去!谁知,身边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尚书。沈竹觉得还是保命要紧。婆婆要给自家男人纳妾巩固实力?还是当初指腹为婚的人?沈竹嗯,我们还是做朋友吧。只见男人阴沉的脸色一转,娘子,做什么?额,朋友两字怎么那么难说出口。...

逆天战途

逆天战途

一个人变强大的最好方式,就是拥有一个想要保护的人,只有如此,他才会拼尽全力。为了家族的振兴,一人去浪迹整个天下,身寄星云,行走八荒,不为了别的,只为了拥有绝对的力量,捍卫自己的尊严,守护身边的人。扬眉,才能吐气,激昂,可破青云...

王妃超甜,王爷逆天宠

王妃超甜,王爷逆天宠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腹黑律师不好惹

腹黑律师不好惹

s市有两名有着吸血鬼之称的人物,一位律师界的叶海蓝,一位商业界奇才连傲天。一次交通事故,钻石对钻石的强强对碰,相亲变成了相杀。暗青色的房间中,某男好看的唇角勾的极其地冷傲你知道跟妓女行业最相似的职业是什么吗?某女不怒反笑,双腿主动攻击夹着某男的窄腰不如,三千万,我买了三夜!一次一千万!如是,有史以来素有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连大总裁以各种罪名被发了律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