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沈昂瞥了饭厅一眼,委实感觉他们更像是一家人,而自己不过是个外人,与这个家其乐融融的气氛实在格格不入,所以他才不怎么愿意回来。
“扬扬上了四年级,学习能跟得上?”沈毅问自己的小儿子。
“可以的。”乔熙珠满脸骄傲:“昨天开家长会,老师还当众表扬他作文写得好呢。”
“哦?”沈毅惊讶地看向沈扬:“扬扬作文写的什么?”
沈扬是个白白糯糯的小团子,眉清目秀,丝毫没有继承沈毅轮廓的粗犷,倒是跟乔熙珠的秀气一脉相承。
“快去把作文拿过来给你爸念念!”乔熙珠催促他。
沈扬兴奋地小跑上楼,拿了作文本下来,对沈毅朗声念道:“《我最崇敬的人》。”
沈扬声音软软的,柔柔的,普通话也很标准:“我最崇敬的人,是我的哥哥沈昂,他的乒乓球打遍天下无敌手!特别厉害,我以后也想成为像哥哥一样的人!”
沈昂抖了抖鸡皮疙瘩,加大了游戏的音量。
沈毅冷哼了一声:“你哥没出息,甭学他!”
乔熙珠立刻推了推沈扬:“谁让你念这篇?你得满分的那篇作文,不是写的《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把那篇念给爸爸听。”
沈扬又翻了翻作文本,朗声念道:“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名叫呆呆,是家里的金毛狗,它特别温顺,从来不咬人,它最喜欢的人是哥哥,因为哥哥特别厉害,乒乓球打得特别好,啊!我真想成为像哥哥那样的人,将来打乒乓,成为世界冠军。。。。。。”
沈毅脸色更难看,没好气地说道:“你哥在这样鬼混下去,别说世界冠军,大学都不一定能考上。”
乔熙珠戳了戳沈扬的脑袋:“算了,吃饭吧。”
沈扬放下作业本,继续扒饭,拿一双机灵的眼珠子,偷偷地望向客厅,茶几上只有一个小小的游戏板,孤孤单单,早已经不见了沈昂的身影。
他的心里突然空落落,不是为爸爸不愿意听他的作文,而是因为。。。
他好像又惹哥哥不开心了。
第9章飞沙走石
夜色寒凉如水,一勾冷月,若隐若现地浮在云端。
沈昂的心情非常不美丽,他在庭院的木质地板上,对着一堵墙练习拍球,砰砰锵锵,寂寥地回响在浓郁夜色中。
大金毛呆呆就坐在他的身边,脑袋随着白色的乒乓球的移动,有节奏地望过来,又看过去,
一个不小心,球滚到了金毛的身边,它瞅向沈昂,拿前掌踩了踩球,伸嘴就要叼。
“呆呆。”沈昂颇有威严地唤它一声。金毛立刻将嘴收回去,同时大掌将球一推,球立即滚到了沈昂脚边。
“乖。”他夸一句,捡起球继续练习。
“这个家,也就只有你,笨得要死还喜欢我。”他漫不经心喃了声。
呆呆察觉到沈昂语气的变化,立刻走过来,用脑袋去拱沈昂的脚,求抚摸。
沈昂踢开拖鞋,用柔软的脚掌踩了踩呆呆的脑袋,算是爱抚。
又打了几拍子,顿觉索然无味,他收起球拍回房间,躺床上望天花板发呆。
心烦意乱。
当初去省队,有一半的原因是为了逃离这个家,逃离老爸的管束。
从小他就知道,自己没有妈妈,妈妈在生他的时候,因为突发的羊水栓塞,去世了,很多年以后,家里又来了一位女主人,没多久,有了个小弟弟。
年代团宠学霸萌宝 沈溪穿书后,发现自己是个抛夫弃子的恶毒女配角色。 原主是个下乡来的城里知青,嫁给男主后,得到回城的机会,果断抛夫弃子,跟城里的小白脸跑了。 沈溪了解剧情走向后,差点一巴掌拍死自己。 一双儿女那么可爱,她竟然嫌弃? 丈夫身材好,颜值好,她还嫌弃人家身强力壮? 霍明川看着越发温柔细致的媳妇儿,有点把持不住了。 乡下糙汉泥腿子vs城...
盛世田园女财主简介emspemsp关于盛世田园女财主她是商业帝国的未来继承人,聪明,内敛。可是却死在一次的意外。再一次睁开眼睛,到处黑漆漆的一片,良久之后她接受了自己穿越了的事实,还悲催的穿越在一个已经嫁给一个准备秋考的秀才娘...
身为白家第七十七代传人的我,是一个十好女孩,但美中不足的是整日被催婚。无奈之下,我在夜黑风高夜去了一座据说很灵验的庙宇拜神求姻缘,我喜滋滋的等待着被迎娶过门,可是大晚上进庙拜神求姻缘,却求回来一桩诡异的姻缘!当真相一层层剥离之后,我才恍悟,原来命中注定竟然是这般可怕。...
袁木野意外穿越到一个百鬼夜行的世界,这里有红衣女鬼索命,落水鬼找替死鬼重重危险叠加之下,袁木野意外开启系统,重启人生。...
少年李翎身处边关,遇蛮夷犯边,践踏生灵,倾覆社稷,烧杀掳掠,一怒绑定重铸汉魂系统。召唤汉家英魂,融合西楚霸王,复活各路汉家英雄,杀杀杀杀杀!!!!!!!杀到蛮夷尽丧胆,杀到西北无狼烟。一人开盛世,一人铸汉魂,重塑汉家天威,夫妻双将,镇压当世...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