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消灭敌人,强大自身。
美国黑帮大多喜欢现金交易,一来稳妥,二来不会被国税局给盯上,其中又以20美金的小额钞票最受欢迎(大宗生意除外)。
迪奥一晚上除掉了那么多只小老鼠,自然收获也不菲,一卷卷的钞票被他装进了麻袋里面,临走的时候带了出去,至于那些不好出手的珠宝首饰则是被他直接无视掉了。
当然,他搜查的也不仔细,见好就收,这不过是一个开始罢了。
然后等到金店开门,他又变换身份将手上抢来的赃款直接换成金条。
在付款的时候,大概是没有想到他会用这种方式,再加上他临时变换的那张脸一看就不像好人,让对方险些就报了警。
最后不得已之下,迪奥只好装成凶神恶煞的样子,威胁他们尽快完成交易。
为了不多生事端,他还把最后剩下的几万美金扔给了他们当小费,然后拎着金条迅速消失不见了。
本来想要报警的几个人发现对方并不是要抢劫他们,而是真的来买金条的,不仅支付了足够的价钱,甚至还老老实实的交了税,把剩下的钱给了他们当小费,这简直让他们险些毁了自己的三观。
东西顺利卖出去了,钱也收到了,后续可能还有奖金,他们自然也不愿意节外生枝,不然真要是报了警发现这是赃款要追回,那他们的损失可就太大了。
于是这几个人在互相对视了一眼后,极为默契的选择了继续工作,把刚才的一幕全都忘干净,至于这笔钱该怎么存进银行里,经理自然有他的渠道,能在纽约闹市中心的繁华地段开金店的怎么可能缺少人脉和背景,这么一点钱简直是小意思,轻轻松松就洗白了。
。。。。。。。。。。。
先处理掉手上赃款的迪奥并没有直接回餐厅,而是躲在巷子里先将手上的200根金条吸收,然后再次变换身份来到银行取走了他提前存在瑞士银行不记名账户里面的钱,接着换了一家规模更大的金店,将手上的钱全部换成了金条,随后再次消失不见。
当迪奥又一次避开摄像头,吸收掉手上花了四百多万美金换来的黄金,并再一次改头换面出现后,他的‘游戏账户’上面静静的躺着一千根金条,也就是说他这次可以进行整整一百次十连!
辛辛苦苦积攒的家底一下子去了大半,让他有种一朝回到解放前的感觉,要是这一次还不出货的话,他绝对要崩溃!
现在‘金’有了,就剩下‘氪’了。
如果换做以往他肯定会选择回到餐厅进行氪金,但是现在他被人盯上了,餐厅还有他租的别墅全都变的不安全,在他昨晚上消失之后肯定有人在这两个地方监视他,就等着他露头。
所以保险起见,他决定抽完这一百次十连再露面,那个时候他的实力又会增强到何种程度,他十分期待!
于是他在附近找了一家带包房的餐厅,用掉了身上最后的钱,呆在包间里点了一大桌子菜,并叮嘱没有他的吩咐不要来打扰他后,开始了紧张刺激的氪金之旅!
按照惯例,迪奥先在桌上中央的红烧鲤鱼上面插上三只点燃的香烟,然后起身双手合十拜了拜。
接着面容严肃的用鱼翅漱了下口,再用冰镇的82年矿泉水净手,最后还闭上眼睛念了会儿在网上新学会的‘咒语’,据说利物浦就是靠着这神秘的东方咒语最后硬生生连进4个球绝地翻盘了巴萨,挺进欧冠决赛!
利物浦在0比3落后的情况下,都能连进4球完成绝地大翻盘,他迪奥为什么不能在沉船40次之后,逆转雄起!
咒语念完,心如止水,平心静气,开搞!
第一次十连,照例沉入海底,迪奥面色不变,似乎早在他意料之中。
第二次,第三次。。。。。。直到第十次,除了波纹珠和杂物以外,出了一本波纹战技:生命磁气波纹疾走。
几十年前,世界各地出现了许多诡异的大门,一种被人类称为魔灵的生物也同时降临,给人类世界带来了空前的浩劫,直到魔装和魔装师的出现,才让人类有了喘息的机会。一次偶然的机会,世界排名第一的魔装师放弃身份,成为...
考古系博士生朱钧穿越大业,成为六皇子。本以为可以就藩当个逍遥小藩王。却没想到,前身是个疯子,还是应天府八害之首!百姓朱钧那厮无耻之尤,乃应天八害之首!兄弟我大哥忠肝义胆,为兄弟两肋插刀!百官朱疯子离经叛道,坏事做尽,让皇室蒙羞!太子吾弟纯善,有赤子之心!敌人朱疯子比蒙元人更凶,比豺狼更狠,乃一生之敌!燕王我幼弟心思单纯,犹如羊羔也!红颜朱疯子,你到底还有几个好妹妹?皇帝我儿忠勇无双,有大帝之姿,这皇帝,你不做也得做!...
一个平凡的少年,意外发现家传绝学千金要方,从此医行天下,救死扶伤。我有一双妙手,可救人,亦能杀人!...
入赘两年,所有人都以为他是个废物,可以将他踩在脚底下,直到离婚那天,才知道,他竟然富可敌国,权倾天下!...
沈之乔被另寻新欢的夫君休弃,无家可归。心狠手辣的小暴君却忽然找上了她,救命之恩,朕要以身相许!沈之乔不不不,你不想小暴君朕可以帮你虐渣男贱女,灭他全家!沈之乔容我考虑一下小暴君皇后之位,倾国以聘,我此一生只爱你一人。沈之乔!!!还考虑个毛线,小暴君,来姐姐疼你!...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