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11章 鹿段落败武道之强(第2页)

官耀云别有意味的看着印松,说出心中疑惑:“我奇怪的是,二重的修为越级对战,你是怎么做到的?”

此刻,印松被对方强大的法力压制,动弹不得。

不过他还是轻松一笑,说道:“也没什么不能说的。我家大王乃是武道绝世天才,他创出的武学,已经超越人类武学,快接触到神通的本质了,我只修炼到小成,就足以越级对战!”

“什么。。。。。这不可能。。。。。”

官耀云满脸震撼之色。

要知道,人类的修炼武道武学,目的是为了提升“精”“气”“神”,最终达到灵肉合一,踏入神通秘境。

人族和妖族不一样。

妖思想纯净,天生就亲近自然。

因此“神”很强,很快就能灵肉合一。

聚灵境的妖,就已经达到半灵肉合一的状态。

化形期后,就是完全灵肉合一,化为如人一样的智慧生灵。

一般聚灵境的妖,就已经媲美人类宗师,而且更强。

人的优势是“智慧”“传承”,凭借智慧和传承,达到神通。

人想要突破,只能通过武道一途,磨炼身体,灵肉合一。

练武只是人类的经过,神通秘境才是目的。

到达此等境界,调动天地能量,自身的力量已经不足为奇了。

踏入神通秘境,人族和妖族,就算是在同一起跑线上。

这就是人族的智慧,弥补先天的缺陷。

但即便是人族,踏入神通秘境,就会修行神通,停止肉体修炼。

因为肉体不可能无穷无尽的强化下去。

而“神”却是可以不停变强!

从来没听说过,武道武学,还能往上提升,接触到神通的门槛。

那岂不是说,肉体之力,可媲美天地自然?

这是绝不可能的事!

“没有什么不可能的。”

印松笑了笑,道:“我家大王就是做到了,不然我为何会死心塌地的跟着他?”

官耀云道:“你说你的武学,能够媲美神通,可否一观?”

印松摇了摇头:“我做不到。”

官耀云道:“你家大王能做到?”

印松道:“那是自然,我家大王可武道罡气化翼,翱翔天际,扇出龙卷,三日不散!只凭借肉体,就如同神通!”

官耀云登时愣在原地。

许久,才哈哈大笑道:“我官耀云活了这么久,还第一次见到如此奇特之事,让你家大王出来,我要见他。若他真如你所说,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印松呵呵一笑,道:“你如此气势汹汹而来,交朋友?我看是来砸场子的吧。”

官耀云笑道:“说是砸场子的也没有错,毕竟你家大王拿了我师弟的宝物,这宝物也必须交还。”

热门小说推荐
王妃超凶的,师父滚边去

王妃超凶的,师父滚边去

林雪茶身上背负血海深仇,王爷他宠宠宠。林雪茶心里闷闷不乐,王爷他逗逗逗。林雪茶回宫被皇帝指婚别的男人,王爷却沉默了,然后他揽过她的腰,满朝震惊,其中一个包括,她。...

妖女乱国:附身傻女后我野翻了

妖女乱国:附身傻女后我野翻了

出任务中途回家,发现自己的未婚夫正在和一个陌生女人正在深入感情交流。被发现后还振振有词,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本以为是渣男在生死边缘疯狂起舞,没想到是敌人的陷阱,再次睁眼痴傻十几年萧府大小姐已经换了个人。还多了个未婚夫五皇子,想起前世的渣男,她费尽心思,终于解决了缠绕她许久的婚约风波,却又发现单身的她更加抢手,上门求亲的人络绎不绝。温柔冷漠的林家大少?慵懒邪佞的张家继承人?性格火爆的五皇子?...

田园小吃货:怀着包子去致富

田园小吃货:怀着包子去致富

沈竹不仅穿越了,还怀孕了!什么?这家里的人食不果腹还有极品亲戚打秋风?那就打回去!谁知,身边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尚书。沈竹觉得还是保命要紧。婆婆要给自家男人纳妾巩固实力?还是当初指腹为婚的人?沈竹嗯,我们还是做朋友吧。只见男人阴沉的脸色一转,娘子,做什么?额,朋友两字怎么那么难说出口。...

莉莉丝的晨曦

莉莉丝的晨曦

总而言之,这是某个前世家庭美满幸福英俊魁梧的霸道总裁,被他人阴谋刺杀后,不小心重生错误成了小萝莉的故事。那么变成女孩的她,复仇之路又该如何走呢?或许,这也是一段关乎力量和荣光的晨曦之旅。玛德智障!我根本不叫做莉莉丝!林曦...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