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百一十八章 战局落幕(第2页)

因为距离战场较远,且地势又高于皇宫广场的缘故,雪夜大帝寝宫受到的波及并没有想象之中的那么大。

外加菊、鬼、刺豚、蛇矛四位封号斗罗暗中出手,千仞雪、小猫咪、叶泠泠三人没有受到一丝一毫的波及。

“雪儿姐,情况怎么样?”

“阿巳没事吧!”

小猫咪和叶泠泠此时已经释放出武魂,两黄两紫两黑六圈魂环在身上律动,她们焦急的问千仞雪。

千仞雪微皱着眉头,他并没有感知到蓝巳与唐日天的气息,反倒是宁风致和剑斗罗的气息她感知到了。

“没有感知到阿巳和唐昊的气息,但你们放心,阿巳有空间传送和无敌真身,这样的爆炸不可能伤害到他。他应该是带着唐昊,传送出天斗城了。”她回答小猫咪的同时,传音给四位封号斗罗,道:“宁风致和尘心来了,你们隐藏好自己,不要漏出马脚。”

四位封号斗罗面面相觑,眼观鼻,鼻观心,最后目光不约而同的看向鬼斗罗,鬼斗罗心领神会,释放出鬼影,将四人包裹,要想瞒过魂力高达九十七的尘心,也就唯有鬼斗罗能够办到了。

听到这话,小猫咪和叶泠泠二人这才稍稍安心。

天斗皇宫上空,巨大火红色光晕缓缓消散,露出满目疮痍的大地。此时此刻,整个广场已经完全消失。取而代之的一个宛如玉石坑般的大洞。

叶泠泠释放出圣心海棠为周围受到波及的铁甲士兵治疗。而小猫咪和千仞雪则看向另外一个方向,那里,两道人影踏在一柄飞剑上,正急速飞来,赫然是宁风致与剑斗罗。

“清河,这是究竟发生什么事了?”这是宁风致见到千仞雪后,所说过的第一句话。

在蓝巳与唐日天碰撞前,第一眼,宁风致就认出了两人的身份。

唐日天不用说,普天之下,能够施展出炸环的,也就只有他了。

而认出蓝巳,则是通过那自体武魂融合技和引雷入体,毕竟五年前在全大陆高级魂师学院精英大赛上,他们可是亲眼目睹过蓝巳使出这两招。

但不知为何,两人在碰撞后,同时消失了。

就连魂力高达九十七的剑斗罗都未曾感知到两人的气息,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千仞雪故意表现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轻叹一声,“老师,剑斗罗前辈,你们随我入父皇的寝宫吧,等进去后,你们就知道具体发生什么事了。”

在千仞雪带领下,叶泠泠、小猫咪、宁风致、剑斗罗进入雪夜大帝残破不堪、血流成河的寝宫内。

ps:第二更,今天喝了一口小酒。明天四更

喜欢人在斗罗,哄骗小舞魂环请大家收藏:(www。630zww。com)人在斗罗,哄骗小舞魂环【630中文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热门小说推荐
摄政王的农家小福妻

摄政王的农家小福妻

大旱三年,颗粒无收,百姓在生死边缘苦苦挣扎。姚家有女,身负重伤,奄奄一息。一群人等着分而食之现代女孩,五星级大厨姚灵穿越来了,击退恶人。捡到一个病娇男人,附带小正太,从此深处绝境的姚家人过上了顿顿吃肉,穿新衣,建大房子,数钱数到手软的日子。听说摄政王的夫人是个粗鲁的乡下人,一顿能干两碗饭。小皇帝谁在编排我...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曾经,安然以为华天澜是她的救赎。直到,她抱着对未来的憧憬,陷入了更深的地狱...

三国:陛下,求您别再纳妃了

三国:陛下,求您别再纳妃了

穿越东汉末年,成为傀儡皇帝刘协。要一辈子被圈养吗?不!系统觉醒,每诞下一个子嗣,便能获得各种奖励。于是,刘协疯狂纳妃,短短数年,后宫住满,疯狂耕耘之下,诞下子嗣过百。叮!恭喜宿主获得奖励,燧发枪图纸!叮!恭喜宿主获得奖励,西厂雨化田!之后,东厂曹正淳天地玄黄四大密探大雪龙骑袁左宗等等,相继报道。开局秒杀许诸,大败曹操。随后灭袁绍杀吕布战三英,横扫江东,平推西川,奠定万世之基!...

长生武道:从五禽养生拳开始

长生武道:从五禽养生拳开始

一觉醒来,苏长空穿越到了兵荒马乱妖魔横行的世界,武道资质平平,但苏长空发现,只要自己寿命增长,天赋潜能就能随之无限提升!五禽戏模仿虎鹿熊猿鸟等动物,习之可强身健体,身手敏捷,百病不生!龟息真定功仿生气功,如千年老龟呼吸吐纳,纳气久闭,延年益寿!天蚕神功天蚕九变,破茧成蝶,返老还童,打通生死玄关,每次蜕变都是一次重生!修养生拳法,练长生之气!长生路上多尸骸,苏长空走上了...

从岁月道果开始成圣

从岁月道果开始成圣

刚刚一位女剑仙从你头顶御剑而过,你抬头望去。得见女剑仙一百年前于无尽东海斩妖龙,人间最得意,你心有所感,凝聚岁月道果斩龙。刚刚一位老乞丐从你身边路过,你瞥眼望去。窥得老乞丐三百年前持打狗棍叩的天门...

腹黑律师不好惹

腹黑律师不好惹

s市有两名有着吸血鬼之称的人物,一位律师界的叶海蓝,一位商业界奇才连傲天。一次交通事故,钻石对钻石的强强对碰,相亲变成了相杀。暗青色的房间中,某男好看的唇角勾的极其地冷傲你知道跟妓女行业最相似的职业是什么吗?某女不怒反笑,双腿主动攻击夹着某男的窄腰不如,三千万,我买了三夜!一次一千万!如是,有史以来素有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连大总裁以各种罪名被发了律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