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恶人兄妹投了沈默,抱紧了沈默的大腿,当场就得了一门血煞刀秘术。
一旁的阿麦急得不行,深怕自己被沈默放弃,错失了天大的机缘。
“沈爷,您也给我安排个任务吧,我也能去马匪窝当间谍的。”
沈默摇摇头。
阿麦的卖相去马匪窝里当间谍,傻子都会怀疑他的身份有问题。
况且,就阿麦的命格、天赋,并不适合血煞刀的修炼。
东林马匪显然不需要他这样的人才。
以阿麦八流炼力境的修为,倒是能帮任发一些小忙。
之前和任发喝酒时,任发有意无意提过一句,说是百乐门的生意非常好,已经成了任家镇最大最红火的歌舞厅。
然而,总有一些不开眼的地痞流氓到百乐门里闹事儿,影响很是不好。
有的流氓背后其实就是黄百万派来搅生意的。
任发一直没找到机会或者忌惮黄百万背后的势力,话里话外想求沈默出一次手。
黄百万这个人,沈默有点印象。
迫害柳筱渝的那家怡红院就是黄百万的产业。
此人专供黄赌毒,属于是任家镇的一大毒瘤。
其背后势力是省城的军阀龙大帅。
据说其产业五成的利润都是上缴给龙大帅,用来供养其军队、士兵。
任发面对黄百万的骚扰一直是敢怒不敢言。
阿麦的修为尽管不高,但到百乐门看个场子,对付些小流氓、臭地痞,还是没有问题的。
沈默最早的时候曾悟出一门石头拳法,本是平平无奇的入门拳法,跟少林长拳、罗汉拳差不多。
然而,随着沈默武道修为、境界的提升,原本平平无奇的石头拳法,只需稍微调整一番,便是一门上乘的招式拳法。
沈默问了阿麦,阿麦非常愿意到百乐门当个经理。
于是,沈默便将改良后的石头拳传给阿麦,同时还赏给了他一枚血气丹,让他尽快突破炼力境,踏入七流招式境。
这样能更好的帮任发看场子。
毕竟,沈默偶尔也会去百乐门喝喝酒、看看舞啥的,不能让小流氓、臭地痞扰了雅兴。
阿麦对此感激无比。
他不仅得了拳法、丹果,还有了一份能安身立命、养家糊口的好工作。
试问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恩公啊!
噗通!
阿麦当场下跪,连磕头数个响头。
“沈爷,您就是我阿麦的再造父母。从今日起,我阿麦愿为您上刀山下火海,万死不辞。”
沈默点点头,挥手示意他们下去好好努力,践行他们所言。
“好好干!我很看好你们。”
这话搁在后世妥妥地画大饼。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一代战神回归,一时间整个世界为之震颤。...
前世的陈瑶为自己的恩人付出一切,却死在天雷之下。死后她才知道自己原该是反派,但却被天命女主一直押禁在她身边为她卖命。一朝睁眼,她携怨念而来,彻底释放自己的嗜血天性。你机缘逆天,那我夺了又怎样。你想杀我以明正义,那你就先死一步。她,心狠手辣,随心所欲,做事不择手段,只为将那个什么女主踩到脚下。只是,突然有一天她发现自己一时心善随手捡来的狗崽子似乎对她生了不该生的想法啊。陈瑶匕首抵着狗崽子的脖子,漫不经心说道滚出去。狗崽子任由脖子流血,声音软糯却不肯后退半步你说过去哪都带着我的。啧,这样的仆。杀了?...
战国第一纨绔简介emspemsp关于战国第一纨绔公元前361年,战国时代,大争之世。这一年,一个满心壮志的年轻人孙膑刚刚告辞了师傅下山,准备去魏国安邑投奔自己的师兄庞涓。这一年,庞涓还是魏国的大将军,位高权重。霸主魏国威震天下...
精神科医生李卿接待了一名自称创世神的精神病人,病人诉说着自己穿越的经历李医生,我发现我具备了一个超能力,我在这个房间里创造一个微观文明,并不止一次发动大洪水灭世,灭绝他们的苍生,但是我马上要死了,即...
传言傅司骁是A城的活阎王,权势滔天富可敌国却丑陋残废,被他看上的女人皆活不过当晚。叶晚柠一朝重生,二话不说就抓紧傅爷,众人皆嘲她不自量力。可再见她时,A城铺天盖地全是她的珠宝广告,倾傅氏之力,她成了被宠上云端的小公主。得宠又怎样!还不是得整天面对一个又丑又瘫的残废。对呀对呀,傅爷现在的样子,孩子见了都要吓哭。直到有一天,众人看到那个英俊绝伦身姿颀长的大佬堵着她在角落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