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 章穿章了没有用的一张(第1页)

这张没什么说的,就是发错了章节,因为网络问题卡顿。

把中间章节穿上去了。所以用这张顶替一下。

大家看不看都无所谓。冒充一下章节。

最近写的有些不好,可能是因为心情不好的原因。

人嘛,都有心情不好的时候,……

我会尽量不影响小说。

闲来无事说说大唐的银行吧,

柜坊,唐代专营钱币和贵重物品存放与借贷的机构,

柜坊又有僦柜、寄附铺、质库、质舍等名称。

经营的业务是代客商保管金银财物,收取一定的租金,商人需用时,凭帖(相当于支票)或信物提取,为最早的银行雏形。

然后我们在说说飞钱。

飞钱又称呼为便换,便钱。

类似于汇票。凭纸券取钱而不必运输,钱无翅而飞,故曰“飞钱”

当时钱币缺乏,各地禁钱出境,在京师的商人将钱交给各道驻京的进奏院、各军、各使或富商,取得凭证,回本道合券取钱,称为“一飞钱”。

飞钱是中国历史上早期的汇兑业务形式。唐代的飞钱实际上是一种票证,类似于今天的银行汇票。

飞钱始于唐宪宗元和初年,有两种形式:

一是官办,商人在京城把钱交给诸军、诸使或诸道设于京城的“进奏院”,携券到其它地区的指定地方取钱;

二是私办,大商人在各道或主要城市有联号或交易往来,代营“便换”,以此牟利。

这种汇兑方式一方面减低了铜钱的需求,缓和钱币的不足,同时商人前往各地进行贸易活动时,亦减轻了携带大量钱币的不便。

“飞钱”出现于唐代中期(唐宪宗年间),当时商人外出经商带上大量铜钱有诸多不便,便先到官方开具一张凭证,上面记载着地方和钱币的数目,之后持凭证去异地提款购货。此凭证即“飞钱”。

宪宗以钱少,复禁用铜器。时商贾至京师,委钱诸道进奏院及诸军(地方的驻京办事处)及诸军、诸使富家,以轻装趋西方,合券乃取之,号“飞钱”。——《新唐书(卷54)·食货志》

我国是最早建立银行的国家,比欧洲早了数百年。

这也是为什么大唐如此繁荣的原因之一。

写小说这么长时间,本人对历史也有了一些深刻的了解。

难怪一些学者喜欢研究历史,确实,这里面充满了我华夏五千多年悠久历史瑰宝。

其中对很多事物都充满了中国特色的哲理。

网络上流行一句话容易得到的才不会好好的去珍惜。

我们对自己的历史了解甚少,多数都从影视小说里面获得,

其中大部分都是张冠李戴。

希望大家有时间了解了解,

古代封建,但不代表思想落后。

很多东西现代科技都做出来都需要耗费很大的成本。

世间哪里都有不公,但不要看一些视频之后就愤世骇俗。

对比大部分国家,我们是幸运的,是无数人为之羡慕的。

当我们因为压力,感叹世道的不公时,有多少人只希望自己能活着。

生活百般滋味,希望大家都要笑着面对。

热门小说推荐
恨晚

恨晚

陶醉是一朵含苞待放的小白花。含情脉脉,羞羞答答。骆北寻偏要上手扒开来,逼着她绽放。最后才发现,她似彼岸花般艳,比罂粟花还毒。让他一秒沉沦,弥足深陷。...

全程防御,我气哭了百万修仙者

全程防御,我气哭了百万修仙者

修为犹如凡人,防御却强得令人发指。以肉身硬扛天道神雷,坑死了天道化身,在沼泽毒气中睡觉,一觉醒来发现沼泽毒气都没了张缺在下张缺,今年十八,神虚大陆,四坑之首,最爱灵石,实力无敌,你要是看我不爽,丫的就来打我啊!...

御兽:神级九天玄鸟,你管它叫火鸡?

御兽:神级九天玄鸟,你管它叫火鸡?

不是吧?岳瑶,你真以为拥有九天玄鸟的大佬,是王根基那小子?岳瑶眼神淡漠。秋白,我希望你以后还是少跟我接触吧,我怕根基他会误会。穿越驯兽世界,觉醒驯兽系统的王根基,拥有了一只火鸡就在全学院都在苦寻九天玄鸟大佬的时候,谁能想到,大佬就在身边哈哈哈,不就是只火鸡吗?什么!?九天玄鸟?一只神兽而已,你以为我会怕你?王根基淡笑。是吗?大佬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你你居然是满神兽?本小说及人物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正常。...

田园小吃货:怀着包子去致富

田园小吃货:怀着包子去致富

沈竹不仅穿越了,还怀孕了!什么?这家里的人食不果腹还有极品亲戚打秋风?那就打回去!谁知,身边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尚书。沈竹觉得还是保命要紧。婆婆要给自家男人纳妾巩固实力?还是当初指腹为婚的人?沈竹嗯,我们还是做朋友吧。只见男人阴沉的脸色一转,娘子,做什么?额,朋友两字怎么那么难说出口。...

男神甜宠套路深

男神甜宠套路深

追女孩要不要用上三十六计?古文昊认为那是很有必要的。美男计,攻心计,捉妖记,苦肉计,有什么上什么。杜云依则表示,您老的计谋再多,架不住我性子像个乌龟,跟不上您的节奏,您可不能怪我!小丫头,还敢往后缩,信不信我敲你的壳。二少,您都说我像乌龟了,我要是不缩回去,哪对的起您呐。哼,帝少足智多谋很牛掰?NONONO在杜云依眼里,一切都是小case。毕竟乌龟也是能逆袭的。...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