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百二十四章 教育新人五更求月票(第1页)

“什么邪神教,听都没听过。”

角都一脸不耐烦的走了出来。

而在听到有人敢侮辱邪神教,飞段一下子就毛了!

“竟敢亵渎邪神大人,决定了,我要把你们统统当做祭品,献给邪神大人!”

飞段一边愤怒的咆哮着,一边挥舞着血腥三月镰砍向了角都,不过这种直来直去,大开大合的攻击,角都只是一个后跳就轻松躲开了。

既然角都非要亲自出手,青羽和小南也不好冒然插手,所以直接跳到了树上,静观其变。

而飞段则是狂妄大笑的追击着角都,一边还嘲讽道:“怎么了,就只会逃跑吗?你逃不掉的,乖乖的被我献祭给邪神大人吧!”

没有任何的防御,飞段的每一次出手都是全力。

但就在他高高跳起,追击上来的瞬间,角都露出了一个不屑的表情,右手瞬间弹射了出去,眨眼间便贯穿了飞段的胸膛。

就这?

角都一边收回了右手,一边特别嘲讽的说道:“怎么,这就结束了吗?不堪一击。”

然而就在这时,胸口处多了一个大洞的飞段不仅没有死,反而爬了起来。。。

“疼疼疼。。。很疼的啊!混蛋!”

“我要向你下达邪神大人的制裁!”

飞段的情绪似乎变的非常激动,带血的唾沫星子喷的到处都是。

不过他并没有像刚才那样直来直去的追着角都砍,而是用他身上喷洒出来的大量鲜血在地上画了一个图案。

外面是一个圆形,里面则是一个三角形。

在这个过程中,不明所以的角都又是一个飞拳,打穿了飞段的小腹。

飞段哇的就吐出了一大口鲜血,可是受了这么重的伤,飞段却一点要死的迹象都没有。

反而元气满满的抓住了连接角都右手的那些黑线,血腥三月镰轻轻一挥便将其斩断!

“够了吧,混蛋!”

“看来不死之躯的传闻是真的。”

断了一只手的角都,极其淡定的看着飞段说道。

直到现在,他还一点真本事没露。

毕竟既然是考核新人,那么总得有个态度,一上来就动真格的把人宰了,估计长门也不会再容忍他的这种做法。

所以角都一般都是先放水,让对方尽情的攻击,等到让他感觉无聊了,再直接将其弄死。

也不算是托大,毕竟在不知晓其弱点的前提下,他很难会被秒杀。

其次则是还会有小南帮他托底,不至于玩砸了。

然后他便看到对方脸上突然露出了残忍的笑容。。。

“仪式。。。开始了!”

只见飞段突然捡起角都掉在地上的右手,然后一口咬了下去,角都的血液立刻进入了飞段的身体内。

接着极其诡异的一幕出现了!

飞段在得到角都的血液后,突然变成了另外一幅惊悚的模样!

“咒术·死司凭血!”

“一切都准备就绪了。”

一旁留在树上观战的小南对这一幕似乎有些惊讶,眼神中也多了些期待。

不是不在乎角都的死活,而是觉得角都不会这么轻易的就被杀死。

而见到这一幕的青羽则是在心里笑的很开心,“角都同学,你太大意了啊!”

场上,已经进入了死司凭血状态的飞段已经完成了仪式的全部准备工作,专门用来执行仪式的漆黑长矛也被他掏了出来。

轻轻那么一甩,只有20厘米长的‘黑棒’就立刻伸长到了120厘米,和甩棍的原理相同。

热门小说推荐
当上帝重新开始进化

当上帝重新开始进化

几十年前,世界各地出现了许多诡异的大门,一种被人类称为魔灵的生物也同时降临,给人类世界带来了空前的浩劫,直到魔装和魔装师的出现,才让人类有了喘息的机会。一次偶然的机会,世界排名第一的魔装师放弃身份,成为...

夺嫡:疯癫王爷竟是绝世全才!

夺嫡:疯癫王爷竟是绝世全才!

考古系博士生朱钧穿越大业,成为六皇子。本以为可以就藩当个逍遥小藩王。却没想到,前身是个疯子,还是应天府八害之首!百姓朱钧那厮无耻之尤,乃应天八害之首!兄弟我大哥忠肝义胆,为兄弟两肋插刀!百官朱疯子离经叛道,坏事做尽,让皇室蒙羞!太子吾弟纯善,有赤子之心!敌人朱疯子比蒙元人更凶,比豺狼更狠,乃一生之敌!燕王我幼弟心思单纯,犹如羊羔也!红颜朱疯子,你到底还有几个好妹妹?皇帝我儿忠勇无双,有大帝之姿,这皇帝,你不做也得做!...

妙手圣医

妙手圣医

一个平凡的少年,意外发现家传绝学千金要方,从此医行天下,救死扶伤。我有一双妙手,可救人,亦能杀人!...

超级狂婿

超级狂婿

入赘两年,所有人都以为他是个废物,可以将他踩在脚底下,直到离婚那天,才知道,他竟然富可敌国,权倾天下!...

暴君乖乖,小姐姐疼你!

暴君乖乖,小姐姐疼你!

沈之乔被另寻新欢的夫君休弃,无家可归。心狠手辣的小暴君却忽然找上了她,救命之恩,朕要以身相许!沈之乔不不不,你不想小暴君朕可以帮你虐渣男贱女,灭他全家!沈之乔容我考虑一下小暴君皇后之位,倾国以聘,我此一生只爱你一人。沈之乔!!!还考虑个毛线,小暴君,来姐姐疼你!...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