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 74章 丧尸帝国21(第1页)

就在这般混乱的环境下,原本的第三基地如今的周末帝国就显得突兀而诡异,

明明临近丧尸帝国,身处丧尸中心地带,本该受到丧尸围城最严重的他们,不知什么原因不但顽强的存活了一个月,

甚至伤亡数少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记,所以第一基地的人不得不怀疑余承邹是不是研究出什么能屏蔽丧尸感应的秘密武器,

崔胜易一直在寻找机会和第三,,,啊不对,是周末帝国的人取得联系,想试探出秘密武器的口风,或者能否购买一二,

然而每次派去的人都是有去无回,因为要进入周末帝国基地就必须穿过重重尸海,即使成功度过尸海,

也有可能碰见高阶丧尸,现在三阶、四阶的丧尸虽没达到随处可见,但也不少。尤其外出搜寻物资的队员带回来了一条消息,

丧尸皇手底下还有两只五阶丧尸,这两只丧尸已经有了两三岁孩童的智慧,很是棘手,他们当时都是远远的看了一眼,动都不敢动才侥幸躲过了一劫。

所以崔胜易推测丧尸皇很有可能是只六阶丧尸,所以他更迫切的想和周末帝国搭上线,

迟疑了几天崔胜易最后还是决定让吴昱伶带领他的异能小队去往周末帝国打探一下,

如果真有对抗丧尸的武器或者药物,想办法弄一份回地基,当然如果能和平交易那更好,不到万不得已崔胜易还是不想将两个基地的关系弄僵,

毕竟现在人类共同的敌人除了丧尸还有大批烦人的变异动、植物。吴昱伶这人是花心了点,

但大事上有自已的想法和考量,所以崔胜易才会选择让他带队,

一来他是五阶异能者,遇到高阶丧尸也能对抗,二来崔胜易知道吴昱伶是个很有野心的人,这次任务若说完成,

那他在基地的威望会更上一层楼,所以崔胜易相信吴昱伶绝对不会放弃这么好的机会,

事实证明崔胜易想的没错,吴昱伶一看任务内容,毫不犹豫的接下。

于是带着小队成员整装出发,七八个姿色各异的殷殷艳艳挥泪在城门后道别,

唯独没有看到沈青青的身影,爱人的背叛对沈青青的打击很大,

所以这次自家大哥说吴昱伶接了一个秘密任务要外出,下次回来后可能会再升一个职位,让她服个软,站稳正妻的位置,

沈青青岂会让吴昱伶如愿,现在整个第一基地哪个不是在嘲讽她和哥哥,

昔日的基地枭雄如今得依附一个副队,自从哥哥成为基地领头人后,沈青青何时受过这般大的委屈,

如今在第一基地,如不是她也是异能者,恐怕和那些只能靠男人苟活度日,豪无尊严的女人有何区别,

沈青青知道吴昱伶手底下有个小弟对她有好感,多次暗示自已吴昱伶对她的背叛,让她离开渣男选择新的人生,

所以这次知道吴昱伶要外出,那个小弟特意过来与她告别,因为这次出去不知道还能不能活着回来。

沈青青顿时有了一个大胆的计划,如果这次吴昱伶在任务中出了意外,那完成任务回到基地的大哥不就能取而代之?

而她沈青青依旧还是那个所有女人都羡慕仰望的存在,于是趁机哄骗了那个小弟,在他的帮助下混入了队伍,

如果是以前队里多出一个人吴昱伶一眼就能发现,但现在除了他的小队成员外,还有军方派遣的一队特种兵,

热门小说推荐
当上帝重新开始进化

当上帝重新开始进化

几十年前,世界各地出现了许多诡异的大门,一种被人类称为魔灵的生物也同时降临,给人类世界带来了空前的浩劫,直到魔装和魔装师的出现,才让人类有了喘息的机会。一次偶然的机会,世界排名第一的魔装师放弃身份,成为...

夺嫡:疯癫王爷竟是绝世全才!

夺嫡:疯癫王爷竟是绝世全才!

考古系博士生朱钧穿越大业,成为六皇子。本以为可以就藩当个逍遥小藩王。却没想到,前身是个疯子,还是应天府八害之首!百姓朱钧那厮无耻之尤,乃应天八害之首!兄弟我大哥忠肝义胆,为兄弟两肋插刀!百官朱疯子离经叛道,坏事做尽,让皇室蒙羞!太子吾弟纯善,有赤子之心!敌人朱疯子比蒙元人更凶,比豺狼更狠,乃一生之敌!燕王我幼弟心思单纯,犹如羊羔也!红颜朱疯子,你到底还有几个好妹妹?皇帝我儿忠勇无双,有大帝之姿,这皇帝,你不做也得做!...

妙手圣医

妙手圣医

一个平凡的少年,意外发现家传绝学千金要方,从此医行天下,救死扶伤。我有一双妙手,可救人,亦能杀人!...

超级狂婿

超级狂婿

入赘两年,所有人都以为他是个废物,可以将他踩在脚底下,直到离婚那天,才知道,他竟然富可敌国,权倾天下!...

暴君乖乖,小姐姐疼你!

暴君乖乖,小姐姐疼你!

沈之乔被另寻新欢的夫君休弃,无家可归。心狠手辣的小暴君却忽然找上了她,救命之恩,朕要以身相许!沈之乔不不不,你不想小暴君朕可以帮你虐渣男贱女,灭他全家!沈之乔容我考虑一下小暴君皇后之位,倾国以聘,我此一生只爱你一人。沈之乔!!!还考虑个毛线,小暴君,来姐姐疼你!...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