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萧尘之所以看到这块石头的第一瞬间便想到灵石,是因为当初在自己父亲留下的凤鸣山庄的密室里接触过灵石。
如果不是那些父亲留下的灵石,萧尘也不可能一夜之间突破大宗师圆满,踏出那半步。
而此刻在叶霖天的手中再次看到类似的石头,萧尘自然第一时间便往这方面想了。
不过很快,萧尘意识到自己看错了,因为当初在凤鸣山庄密室里看到的那些灵石,无一不散发着浓郁的灵气。
而面前这块石头,虽然通体晶莹,如同黑色水晶一般,可是在这块石头上面,萧尘并没感受到有什么灵气散发出来。
“你知道灵石?”
而叶霖天听到萧尘的话,有些意外的看了一眼萧尘。
“见过!”
萧尘点头,却没有细说。
叶霖天也没继续追问,而是说道:“此物和灵石有些相似,但并不是灵石,其中并没有蕴含灵气,反而戴在身上可以遮掩携带者本身的气息!”
这些话也证实了萧尘刚才的猜测,不过萧尘却是没想到这石头还有着这种作用。
“竟还有此种东西?”
萧尘顿时来了兴趣,随后将那块石头拿在手中把玩,入手的一瞬间,萧尘便感觉到仿佛有一股无形的屏障将自己全身笼罩,将自己的气息隔绝开来。
到这时,萧尘终于明白为什么之前自己发现不了叶霖天以及那两名警卫的气息了。
知道了这东西的作用之后,萧尘拿着这东西便有些爱不释手了,如果有这东西在,日后或许在关键时刻可以发挥出奇效。
“小子,送你了。”
看到萧尘这副表情,叶霖天轻笑一声,很是大方的说道。
“送我?无功不受禄啊!”
萧尘嘴上说着,可是手里却并没有还回去的意思。
“你这小子,当真是脸皮厚。”
闻言,叶霖天没好气的轻哼了一声,不过随即又说道:“拿去吧,不是什么贵重东西,这玩意儿,我们神龙殿多的是,如果你还想要,回头给你拉一车过来!”
“送一车?”
萧尘的脸色终于变得凝重起来,看向叶霖天:“叶老,这东西,到底哪里来的?”
这种石头,萧尘从来没有见过,在俗世中也从来不曾听说过,单单是能隐藏气息这一点,便有着无穷的妙用,尤其是实力不敌,面对追杀四处躲藏的时候,这东西简直就是救命的上好物品。
可是叶霖天竟然说这东西能给他拉来一车,这就有些不对劲了。
“呵呵!”
面对萧尘的询问,叶霖天意味深长的笑了一声,随后语气幽幽的说道:“挖出来的!”
“什么?”
萧尘一愣,下意识的嘀咕了一句:“不会是从坟地里挖出来的吧?”
“想知道就赶紧弄回你原来的样子,看着你这张脸,老夫总觉得跟前坐了只妖怪!”
叶霖天瞪了一眼萧尘。
“行!”
萧尘撇撇嘴,随后重新施展易骨之法,调整回原来的面貌。
“这看着就顺眼多了。”
师傅令我下山履行婚约,未婚妻居然是个性感阿姨,对我又温柔又宠爱。强敌来犯,未婚妻受辱!小爷不装了!今后,由我守护你!...
豪门总裁娱乐圈甜宠双洁爽文温然为了买回已故妈妈的嫁妆,转身投进了娱乐圈,结果混的一塌糊涂。于是找上了有钱有颜又有权的商景驰。听闻商景驰有个爱而不得的白月光,温然依着在替身培训班学习的技能,成功当起了他的替身女友。每天在他面前示弱撒娇装可怜,把自己伪装成清纯无害的小白花。从此娱乐圈各种资源手到擒来,事业蒸蒸日上。可渐渐的,温然发现商景驰对她的占有欲越来越强,甚至想要掌控她的一切,让她无法忍受。直到商景驰的白月光再次出现。温然自觉的留下发票和信封,与商景驰彻底划清了界限。而商景驰得知温然离开的消息,彻底爆发,疯了一样满世界的寻找温然。他发誓,若是找到了。绝不让温然再离开自己身边半步。...
苏辰穿越到男女身份颠倒的世界,男儿之身却成了青楼花魁,模样俊美无双,如谪仙转世,追求者犹如过江之鲤。开局被女帝赎身,嫁给死对头摄政王。我堂堂男子汉,怎能嫁给女人?这让我面子往哪搁?你说什么?吃软饭能长生不老?咳咳。多年后,苏辰表示,摄政王老婆的软饭,真香...
燕争穿越异界,沦为被流放的九皇子,三年后喜提人生模拟器。积攒杀戮点便可进行模拟。淬体三重时,你闯关失败,被铜人乱拳打死。淬体五重时,你帮助某家族平定内乱后,被挖坑活埋。淬体六重后,你加入某门派,却被长老炼成人丹。千万年后,燕争进行第1亿次模拟。修为满级的你已经无敌,系统即将自爆...
那个晚秋的雨夜,年少的骑士在天空的车流中横冲直撞,无可抵挡。骑士的执念与理想,少女的依赖与爱恋,死亡与未来之约。为了你,我愿意背负一切,哪怕双手沾满血腥,与全世界为敌!!某日男主拦住作者去路,悲愤大叫养成也就算了,可你给我加入异能者的设定干什么?很搞人的好不好!那个用身体跟机甲干架的人真的是我吗?!放心,作为补偿,我会给你开后宫的。说完作者阴笑着将男主打晕,拖向黑暗的深处...
s市有两名有着吸血鬼之称的人物,一位律师界的叶海蓝,一位商业界奇才连傲天。一次交通事故,钻石对钻石的强强对碰,相亲变成了相杀。暗青色的房间中,某男好看的唇角勾的极其地冷傲你知道跟妓女行业最相似的职业是什么吗?某女不怒反笑,双腿主动攻击夹着某男的窄腰不如,三千万,我买了三夜!一次一千万!如是,有史以来素有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连大总裁以各种罪名被发了律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