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四章 父爱无价(第1页)

餐桌。

李青把热腾腾的一份粥端到千灵面前:“姐姐,那医生怎么说,你的症状严重不?”

“医生说,我这就是用脑过度,不用去医院检查,没事。”千灵解释道,“放心吧,乖。”

李青松了口气:“那就好,如果你再有不舒服,咱们该去检查还是得去,我寻思那医生看着也不像靠谱的样子。”

千灵深有同感地点点头,未语。

“弟弟,你怎么这么重视这件事?”

“关心你呗。”

“正常人的关心,大概也就停留在按摩便好,可你对此事的应激反应明显更大,所以姐姐想问……你,或者你身边的人,因为这件事住过院吗?”千灵早就开始思索这个可能性了。

“嗯,我住过院。”李青大方地承认道。

“怎么回事!”千灵美眸微眨,暗道果然。

“就是高中的时候,因为一些事,脑出血了,住了个院,在ICU躺了一年多,差点死那儿。后来大概是神迹吧,让我慢慢好了过来,所以我才对这个很敏感。”李青简单地解释道,他明显不想过多地回忆那段故事,“按摩,以及一些处理方法,都是在医院耳濡目染下学到的。”

他皱起的眉头被千灵敏锐地察觉,顿时一阵心疼。

千灵起身,靠近,将他抱在怀里:“那段时间,一定很煎熬吧。”

“还好,都过去了。”

“姐姐会好好照顾你的!”千灵轻声说道,虽然声音很小,却像立下了什么誓言一样,小手捏得很紧。

“我知道啊。”李青笑了笑,“姐姐,虽然我确实贪恋你怀里的滋味儿,但作为一个合格的弟弟,不得不提醒你,如果再不吃的话,就又得热一次了。”

千灵赏了他个脑瓜崩。

臭小子,提醒便提醒,还明里暗里调侃姐姐!

过分极了。

“疼。”

“活该。”

虽是这么说,千灵仍然帮他揉了揉自已弹的地方。

她知道,自已没用力。

可就是不忍心。

她,一定要回应他的话。

饭后,李青包揽了收拾工作,而千灵则去洗了个澡,两人各自回屋,就寝。

“对了。”千灵把半块身子已经进了卧室的李青拉住,小手捏着他的睡袍。

嗯。

差点把袍子拉掉。

“咋了姐?”

千灵穿着熊猫睡衣,可爱又俏皮,有种大大的反差感。

“我一个朋友是京城大学最大的舞蹈社团「青空舞协」的会长,她看中了你的舞蹈能力,想问问你愿不愿意加入社团。”千灵把杜青儿拜托的事说给李青听,她答应朋友的事,不会食言。

“是姐姐舍友吗,中午那个学姐?”李青有印象,早在中午,他就大概猜出对方的意图了。

“嗯嗯。”千灵点点头,“是她,她跳舞很好看的,你去了之后还可以和她多交流交流经验和技巧。”

话里,有酸气。

人越重视一件事,就会表现得越不重视,甚至会把最不希望发生的可能说出来,以表达自已无所谓的态度。

“姐姐如果许诺了她,我就去。”

“没有。”千灵摇摇头,像拨浪鼓似的,“我就是答应帮她向你说一声,去不去的,全凭你个人意愿,姐姐不强求你。”

热门小说推荐
大唐将门龙婿

大唐将门龙婿

少年李翎身处边关,遇蛮夷犯边,践踏生灵,倾覆社稷,烧杀掳掠,一怒绑定重铸汉魂系统。召唤汉家英魂,融合西楚霸王,复活各路汉家英雄,杀杀杀杀杀!!!!!!!杀到蛮夷尽丧胆,杀到西北无狼烟。一人开盛世,一人铸汉魂,重塑汉家天威,夫妻双将,镇压当世...

庶女有毒,权臣前夫为我倾覆天下

庶女有毒,权臣前夫为我倾覆天下

双重生双向暗恋甜宠追妻火葬场宋柔上一世嫁错了人。苏子卿从一介书生到官拜丞相,从来都是温润如玉,唯独冷了她一辈子。她拼命靠近,却连他去世白月光的一副画像都比不上。重活一世,宋柔只想躲开他,再不沾染,某个表面温和的男人却困她在怀,低头轻声没有什么白月光,从来就只有你。...

这个书生来自幽冥苏墨

这个书生来自幽冥苏墨

传统修仙文不狗血无系统苏墨一觉醒来就来到了一个残酷无情的修仙世界。入京赶考后遇到了一个绝美的诡异女子,这女子让苏墨的神识连通了幽冥。从此苏墨走上了与常人不同的修仙之路。以文入道,以诡为棋。苏墨我欲翻山海,欲擒天道!我欲神女你随我回一趟九天十地,我娘要见你!苏墨...

锦鲤特工在种田

锦鲤特工在种田

穿成被无良叔婶卖给人牙子的八岁小孤女怎么办?雇佣兵出身的聂绾绾表示不怕不怕,开局先分个家!然后再当个小大夫,开个小酒楼,买座小玉山,发家致富就在眼前!去前线的大哥回来了,失踪的父母也回来了,还有个小狼狗整天围着她打转!小日子渐渐滋润起来,聂绾绾觉得自己有亿点点优秀!生活有亿点点幸福!并且想躺平摆烂可小狼狗丈夫却直勾勾地盯着她平坦的肚子媳妇儿,还要再生个小狼崽儿才能躺平!一二三四五,六六聂绾绾数着满屋子蹦跶的小狼崽,一脚将跃跃欲试的某男踹下炕。...

绝世猛龙

绝世猛龙

相恋三年的女友投入他人怀抱,母亲罹患癌症无钱救治,绝境之时,偶得先祖传承,从此开始不一样的人生。他能医死人肉白骨,也能杀死敌安天下!医武双全,财权富贵,皆信手拈来!...

穿成男主绿茶前妻后,她投怀送抱

穿成男主绿茶前妻后,她投怀送抱

年代团宠学霸萌宝 沈溪穿书后,发现自己是个抛夫弃子的恶毒女配角色。  原主是个下乡来的城里知青,嫁给男主后,得到回城的机会,果断抛夫弃子,跟城里的小白脸跑了。  沈溪了解剧情走向后,差点一巴掌拍死自己。  一双儿女那么可爱,她竟然嫌弃?  丈夫身材好,颜值好,她还嫌弃人家身强力壮?  霍明川看着越发温柔细致的媳妇儿,有点把持不住了。  乡下糙汉泥腿子vs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