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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屍虫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疯狂地品尝着我的鲜血,对周围的一切完全漠不关心了。
我松了口气,打算趁机把美屍虫重新封印进米缸里。
于是我轻轻挪动脚步,来到米缸旁,当我靠近时,美屍虫背上人脸的眼睛,也跟着我转动。
还没等我举起米缸盖子,美屍虫已经将米缸里的血液吃得干干净净,然后卷缩起身子,在米缸里打滚。
这……这是什么情况?
美屍虫像条小狗似的打滚撒娇?
我的嘴角抽了抽,这美屍虫该不会在品尝过我的血液以后,就像桃夭那样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了吧?
我可不想被一只丑了吧唧的虫子爱上啊!
为了验证我的猜测,我直接用米缸盖子扇了美屍虫一下。
美屍虫背上的人脸表情狰狞,像是在表达疼痛,但它只是打了个滚,然后继续撒娇,背上的人脸更是冲着我挤眉弄眼。
操,不会吧?!
我不信邪,抱起米缸将美屍虫倒出来,美屍虫还真就不跑了,背着张美女人脸爬到我的脚边,蹭我的裤腿。
“你离我远点!”
我一抬脚就把美屍虫当做足球似的踢飞出去,没想到美屍虫飞到半空中,突然张开翅膀,托着胖乎乎的身体,又飞了回来,继续蹭我的裤腿。
“还真特么认我为主了?”
我一阵无奈,早知道这只美屍虫这么容易搞定,我也不用折腾这老半天,还被慕容巧颜给误会了。
我蹲下身子,拍了拍美屍虫背上的人脸,说道:
“想要喝我的血,就得乖乖听话,知道吗?”
人脸居然缓缓点了点头,与我达成协议。
这只美屍虫果然很聪明,能听得懂人话。
我指了指米缸,又说道:“现在回去呆着,给我好好酿血酒。”
美屍虫毫不犹豫地钻进米缸,等了一会儿,它开始扭动身体,仿佛是在提醒我赶紧帮它把盖子盖上。
这也太好说话了吧?
我甚至没有向美屍虫承诺自己每隔多久给它喝一次血呢。
要是桃夭,肯定要与我讨价还价半天,最后还有可能不相信我。
而天真的美屍虫也没有考虑过,我是不是有可能会直接把它永远封印在米缸里。
不过,美屍虫本来就喜欢躲在阴暗处,而且一趴就可能半年都不动弹,就算一两年没喝到鲜血也不会死,它回到米缸,反而比在外面更有安全感。
于是我捡起米缸盖,重新盖上,为了防止美屍虫逃出来,还是不信任地贴上道符,将之封印。
眼下美屍虫很听话,但它毕竟不是人,说不定转眼就把这事儿给忘了呢?
封印了美屍虫,我看着一片狼藉的客厅,心想还是等明天桃夭醒来让她来收拾吧。
至于小武……
就让它在客厅睡着!
我将米缸放好,又把刚刚收集的血酒放进冰箱里保存,做完这一切,我的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
古尸派让程家给他们寻找“奶妈”,华德医院的医生又在品尝那些女人的鲜血……
难道这些奶妈,是给美屍虫找的?
古尸派在炼血尸,所以需要美屍虫,而喂养美屍虫,又需要活人的鲜血,其中正直青春年华的女人,血液最是干净,男人的血液阳气太重,反而无法用来炼尸……
按照这些线索推断,华德医院里应该藏着很多美屍虫。
我皱着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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