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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暮。
常胜军驻地,火把的亮堂久久不息。陈朝站在高台上看着面前军容严肃的数万将士,那一张张坚毅铁血的面孔全都看着自己。
“徐彪!”
“相,相爷,我……我不留下看家,我要去关外打高句丽。”徐彪憨厚的面孔紧张地盯着陈朝。
生怕陈朝不让他去高句丽,让他留下看家。
此次北征高句丽,陈朝几乎是力排众议,坚持要在明年开春之前,打下高句丽。
以报高句丽趁火打劫,猛攻锦州之仇。
可兵部中军方大员们几乎是一面倒地认为,大纪和北狄刚刚打过一场硬仗,应该休养生息两年,再选择日子北征高句丽不迟。
双方都无法说服对方。
陈朝也懒得和他们打嘴仗。
决定动用常胜军,即刻北上!
瞧着徐彪脸上紧张的神情,陈朝不免感到有些好笑,走到他面前,伸出手五指成拳,重重地砸在他的胸膛之上。
徐彪未退半分!
“徐彪……”
“相爷,说什么我也不留下看家,上一次我就听你的话留下看家了,这一次怎么着也轮到我去!”
不等陈朝把话说完,徐彪抢话道。
上一次,慕容冲带领两万精骑,突袭北狄后方,踏平狼山,徐彪没有去,这一次他怎么着也得去。
“相爷,我……”
徐彪还想说话,却瞧见陈朝抬了抬手,他不情愿地闭上了嘴巴,耳边忽闻,“垂头丧气作甚,这次原本就让你去。”
“当真?”徐彪蓦地抬起头。
“千真万确。”
闻言,徐彪立刻狂喜起来,伸出手想狠狠地抱一下陈朝表达内心的喜悦,陈朝赶紧抬起手阻止,徐彪换了一个目标,抱住身边的一位将领,两条手臂像钳子一样,差点没把他勒死。
不同于上一次精骑突袭北狄后方,以扰乱为主。
这一次大军北征高句丽,要一路攻城掠地,灭了高句丽这个小国,徐彪的刀盾营正适合这个任务。
“厉三刀,高大钧!”
二人出列,看向陈朝。
厉三刀原本是常胜军弓弩营的校尉,可是自从火枪营建成以后,他便当仁不让地成为火枪营的校尉。
至于高大均,原是许家军“威”字营的一员猛将,最擅长打攻坚,穿插。
可是自从断了一条胳膊,实力就大不如从前,再也没办法像以前那样带头冲锋,可他又实在不想就此退伍,当他看见这世上还有火枪、火炮等武器,他又燃起了希望,自告奋勇地加入了常胜军,成为火炮营的校尉。
这一路要攻城掠地,有火枪火炮会容易很多。
再点了几名将领,凑够人数,陈朝就挥了挥手,让没被挑中的将领留下看家。
“高大钧,先行出发的火炮车队到了何处?距离锦州还有几日路程。”陈朝问道。
“相爷放心,火炮车队先我们半个月出发,此时距离锦州城已经不足两日路程,等我们赶到锦州,火炮的炮口早就对准了城外的高句丽!”
“如此最好。大家回去休息吧,天亮准时出发!”
陈朝吩咐几句,完事后,带着身边的蒙长歌离开了常胜军的驻地。
让陈朝奇怪的是,这几日,蒙长歌的情绪有点不对劲,变得少言寡语,总是一副忧愁的面孔。
“怎么了?不要担心,北征高句丽是一场必赢的仗,不要听旁人瞎说。你也是一个军人,应该比我更清楚这场仗能不能赢,我会平安无事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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