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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簪子,绿芦卖了一个关子,把三伢子吊得抓耳挠腮的,好绿芦好妹妹说了一通,她也没松口到底拿这簪子来做什么。吃完了晚饭,绿芦没有直接回半山腰的茅草屋,而是径直去了村长家里。村长正和家中婆娘在院子里翻整菜地,就听到绿芦清脆的呼唤,赶忙放下手中的事情,过来开门,“小丫头这是来帮我翻整菜地吗?”绿芦笑着不吭气,当然不是,她吃晚饭的时候问了桂婆婆,敢情村里就村长家有纸笔啊,她这是来借纸笔的。屋内,昏黄的烛火跃动着,照亮了拿着毛笔的绿芦那张严肃认真的小脸。“咋样,能自己写不?”村长在外面探了脖子进来问道,“你虎子哥教过你识字的,应该没忘吧?”“能自己写!”绿芦果断点头。她是没忘字,就是这毛笔她不太会用,第一笔下去就重了,赶忙提起来,只见纸上已经晕开了一团墨迹。不过还好,她歪歪扭扭地写了一封信,字虽然难看了一些,涂改也有一些,总算是写出来了,吹着等着墨迹干透,小心对折好收起来,和村长告别。院子里,村长直起身,看着她远去的身影,不禁泛起了嘀咕。“老婆子,你说绿芦这娃子刚刚写啥呢,写那么久?”村长家的婆娘直接伸手,拧住了老头子的耳朵,在他“哎哟”呼痛声中,咬牙切齿,“别找理由偷懒,今晚地里的杂草务必除干净!”第二日,绿芦和三伢子一早就出发去了镇上,她先去了药铺给桂叔桂婶送了饭菜,亲眼看到桂叔一日比一日好,又交代不用急着回村,等到骨头上的伤彻底好全了再回去。出了药铺,绿芦拉着三伢子又去了一趟钱庄,把手中那五十两银票兑换了一吊铜钱和五两现银出来。“这是准备要给丁木生的?”三伢子一看到是五两银子,了然,他就说绿芦一定说到做到,是定木生那笨蛋不信。“对,我有些生意上的想法。”绿芦笑眯眯地和三伢子一路说着话,往飞来居走去。镇上的集市还是一如既往的热闹,小摊贩们有些卖早点,有些卖自家种的菜,叫卖和讨价还价的声音连成了一片,绿芦在一个卖文房四宝的摊贩前停住了脚步,买了一支毛笔和几张纸。她估摸着自己往后要用到纸笔的地方应该不少,也不能次次都去村长家借用。最后她走进飞来居的时候,又是中午的饭点,飞来居的前堂人来人往,掌柜已经忙得脚不沾地了,听到绿芦唤他,才急急忙忙过来,让小二收了他们带来的仙草冻和神仙糊糊,把下一次的货款先结给了绿芦,自己转身正要走呢,就被绿芦拉住了衣袖。“咋了?”掌柜回身,“又有新菜谱方子要卖给我呀?”别说,之前买的爆炒猪下水,虽然清洗得麻烦了一些,还要消耗麦粉,但是卖得很好。尤其是晚上,食客们喜欢点这道菜来下酒,卖猪下水赚一笔是小头,卖酒水赚得才是大头。这些食客们吃饱喝足怕家里婆娘闹腾,又打包了神仙糊糊和仙草冻带回去哄人。一条链地下来,掌柜对于进账是相当满意。所以绿芦一拉他,掌柜眼睛就亮了,以为又有了新的菜色要卖。结果这回,让他失望了,绿芦拿出一个用麻布包裹得很仔细的簪子递给了他,还有一封折了两折的信。“之前施小姐善良,送了山参我叔才能救过来,我家中银钱也不多,就想着送一支簪子给施小姐。”绿芦有些害羞地说道,仿佛觉得自己送的东西有些拿不出手。不过是帮着送趟东西的事情,掌柜应承了,把那信和簪子一起交给了小二,他自己这会儿没空,就让小二去后园跑一趟。交了货,送了礼,绿芦收了二两银子,一身轻松地出了飞来居。“原来那簪子你是拿来送给施家小姐的啊。”三伢子憋了一晚上的疑问得到了解答,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把心里犹疑说了出来,“就是人家给的是山参,我们回过去的礼就是一个小簪子,这……”且不说价值差距过大,而且人家大户人家小姐,什么金簪玉簪能缺了,收这木簪子?只怕绿芦这次一腔热情要错付了。后面这话三伢子憋在肚子里没有说出口,他怕绿芦听了难过,怎么说都是小姑娘的真心呢!绿芦嘿嘿一笑,狐狸样又出来了。飞来居后园子的小楼,施云桢坐在书桌前,手中拿着那支通身漆黑的发簪,目光流连在上面简约的缠枝纹上。他是见惯了好东西的人,自然也不缺什么发簪,唯独这支,让他觉得有些趣味,拿在手中把玩了一会儿。“这绿芦姑娘也挺有心的,乡野姑娘也知道还礼的礼数,”施管家先对绿芦送礼的行为表示了肯定,而后对于这回礼的价值表示瞧不上。夏雷倒是不这么想,“绿芦姑娘她家我去过,就是一个破破烂烂的茅草屋子,能买一支木簪来回礼,恐怕已经是极限了吧。”施云桢用指腹细细地摩挲着这只木簪,悄然阖上眼睛,感受着手指的触感。细细的雕刻纹路下,是温润的木材触感。他睁开眼,黑眸中闪现一抹异色,这木簪原本的木材就是黑的,而不是上了漆。“这不是一般的木材。”施云桢轻声说道,拿起了放置在一旁的那封信,初初打开,瞳仁轻震,随着目光推移,先是扯了扯嘴角,有了了然的神色,最后轻笑了一声,长指翻转,把那封信折好,收进了桌上的锦盒中。里面装的,都是一些重要的书信。夏雷和施管家眼睁睁地看着自家少主把那信纸收了,一点给他们看的意思都没有,心里好奇得像有一万只蚂蚁爬过。少主自从重病以来,好像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笑过。“少主,那信中写了啥?”夏雷到底不如施管家耐得住性子,率先开口问道。“没什么,都是花言巧语,”施云桢抬眼,把那墨黑的发簪递给了夏雷,“帮我簪发。”他一身月白寝衣,墨发披散在身后,背影都带着一股子羸弱的感觉,仿佛风大一些就能把人吹走,单薄的寝衣透出脊骨的痕迹,却又透着坚毅和不屈。夏雷瞧着施云桢的背影,在心里轻叹一声,接了那发簪,替他将身后的长发簪起。要说这绿芦姑娘送的东西也挺巧。他的少主,年少失怙,八岁即扛起整个家族,没有及冠礼,所以从未以冠束发,用的都是发簪。绿芦自然不知道自己歪打正着送对了东西,这会儿正坐在回村的驴车上给三伢子掰扯她昨日写的信。发簪自是不值钱,不过有她信的加持,相信那位施小姐一定会喜欢。那封信可是凝聚了她前世在职场从销售做起,摸爬滚打到了中层的全部心得!她先夸了一番对方小姐人美心善,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而后吹了一顿这雷击木多么难得,正好遇上了,想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小姐,能驱灾辟邪,护佑小姐无病无灾。三伢子恍然大悟,扶手说道:“那施家小姐身子骨不好,所以一定喜欢这个能祛病瘟的发簪。”“先让对方喜欢,最后问对方有没有小姐妹,我这还有其他小玩意儿……”绿芦后面就没接着说了,三伢子已经用极其崇拜的目光看着她,没必要再说,懂得都懂。送礼嘛,都是有目的的。做生意呢,脸皮不厚点怎么能成?驴车板子颠颠,绿芦也跟着抖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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