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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乌黑油亮的大雁横空,双翅翎羽似剑刃,透发着凌厉,锋芒毕露的威势,它眸光锐利,宛若刺眼的寒芒,让人无法与之对视。爪子尖利,可以轻易穿透任何载体,雁啄尖锐,宛若钝刀。“嗷呜、”有兽王出现,那是众多变异生物之中的王者,它们智慧极高,变异果实也不知让它们蜕变几次,变得更强,变得更加通灵,凶悍。这是一头黑狼,体型巨大,高有十多米,狼掌宛若砂锅,爪子锋利,狼首狰狞,狡黠的眸光闪烁,獠牙硕长,浑身皮毛似绸缎,黑油油的,密而长,像是千万根细针,轻易能够刺死人。黑狼王一出现,昂首凝视着低空上的大雁,它眸光阴冷,嗜血,似乎对这只雁王非常痛恨。想想也是,那么多变种都被雁王铲除,都是它的‘手下’,这已经是对它的宣战。就像林风一样,哪怕杀的只是候家的下人,候家也不会善罢甘休,这已经不是被打脸了,而是家族的尊严被践踏。“下来受死!”黑狼王怒嚎,其音如雷滚滚,让山崖颤动,让河水奔腾。雁王只是淡淡的扫它一瞥,在低空盘旋着,根本不予理会。黑狼王见状怒火冲天,这只大雁仗着会飞,无视了它,当真是欺负它无法上空吗?四爪跺地,黑狼王狠狠扑上高天,狼嘴散发着腥臭味,狼牙锋利如刀,瞄准方位向雁王撕咬而去。“唰”大雁无惧,只见它在空中一个翻旋,露出肚子白色的皮毛,那里竟然有着一个残缺骨文,形似利剑,闪烁耀眼白芒,这一刻,大雁的气息变了,变得锋锐,如同被射出的飞剑,避过狼嘴,洞穿黑狼王的躯体,将之切成两半。一时间,血淋淋的鲜血化作血雨,黑狼王躯首分离,一半摔落山崖处,几次碰撞坠下山崖,一半掉落河水中,将河水染成猩红。这一刻,众多变种吓得亡魂皆冒,因为它们的‘老大’就这么死了,一招似乎都不到,只是半招。它们慌忙四散,那里有路那里跑,一秒都不敢停留。视频结束,那只大雁带着无比平淡的神色,飞到那处高高的山崖上,停落那端,似乎是在镇守雁荡山,它岿然不动,像是一个神游太虚的得道高人。它虽然没有留下什么震慑话语,严重警告变异生物不许踏足雁荡山,但有时候不开口更是一种无形的震慑力,更让人毛骨悚然。“果然是骨文。”林风眯着眼,刚刚大雁翻转露出肚皮的白色羽毛时,他特地暂停视频的进度,见到一个残缺的剑形骨文。“这雁王真厉害,那可是一头狼王,半招就将它解决了。”周胖子无比佩服。他自问自己做不到,哪怕他体内也有骨文繁生,也是残缺骨文,但没有那胆量。“那只大雁掌握的似乎是某种传承骨文,凌厉的气势,快狠准的手法,是一种攻击骨文。只是,我暂时看不出来那是什么特性的骨文。”林风道。他自问可以跟变异生物中的王者抗衡,甚至可以猎杀,但是秒杀却做不到。而大雁却可以,这就证明一人一雁的差距。“啊风,你对骨文似乎有一些理解,跟我说说呗。”林风自然不会吝啬,当下对周胖子讲解了他所知道的,他对骨文的一些理解。这条路很深,他们才刚刚触及,自然有许多东西需要去学习,去借鉴,去参悟,去理解。可惜,死猴子走得太快,什么也没告诉他们,只是将吐息法传给他们。“胖子,你记下这个骨文,可能对你有用。”林风摊开他爷爷留下来的遗物,也就是那张‘原始真解’,将狴犴的骨文交给周胖子。“这是我爷爷的遗物,他跟我们是一类人,可惜走得早。”林风道,将他家的一些事情告诉周胖子,后者叹气:“难道真如佛教说的,冥冥之中自有注定?”“或许吧。不过,我相信有因果一说,轮回却怎么也不信。”林风道。佛教修来生,可是,人真的有轮回一说吗?上辈子积蓄的因果,下辈子转世去补偿,这似乎没有先例。至于《西游记》之中的唐僧,他的上辈子是一名大佛,也就是金蝉子,这看似似乎已经在给轮回补上这份先例,但那不过是虚构出来的,并不真实。“我也不信。”周胖子咧嘴。“明天咱们启程。这个世界很大,也很神秘,是时候出去闯荡一番,见识一下了。”林风转口。“你说长生界到底是什么样一个世界?”周胖子向往,浮想联翩。“我坑过陈德,据他所说,长生界是古时候遗留下来的大荒之地,浩瀚无亘,找不到尽头。”林风一想起陈德那死胖子,不由笑了,也有些牙疼,因为死胖子曾经想坑骗他。“是吗?”周胖子露出惊色,更向往了。大荒之地,那可是开天辟地之后的地域,哪怕而今的古文学书籍,也有这方面的涉猎,不过只是几笔带过,因为根本无从考究,亦无法去寻。这一个下午,林风和周胖子聊了很多,他们交换各自对骨文的理解,想法,有时讨论到一点不懂就会沉思。比如,骨文除却参悟它们的奥义,若是还未踏入灵海境,能不能动用。这是一个话题。灵海境,只有进入灵海之后才能勾动天地精气,构造出自己的‘灵海’,而‘灵海’构造成,再搭配骨文,便能释放无与伦比的攻击力。可,若是一直无法触及灵海境,那一辈子不就废了?两人苦思,不断做出奇怪的决议,可似乎没有一个能行。周胖子无意说起,总不能让淡金色血液暂时代替灵海吧?他的话让林风心动,觉得可以尝试。淡金色血液沸腾,滚动,散发着淡淡的雾霭,似乎像是开水煮沸会冒出的蒸气般,林风盘坐在周胖子家的阳台上,阳光充足,强烈,他在苦思冥想,在做试验。跟他一起的,周胖子也是如此,两人想到就做,不想浪费时间。轰鸣声自林风身体传出,他体内的血液如同金色的岩浆,汨汨滚动,左手臂的骨骼上,一个只差一两笔画便无缺的骨文散发金芒,犹如一轮小太阳,烁烁生辉。淡金色血液凝聚,像是河流汇入大海般,发出阵阵流水声,全都向左手臂的骨文汇聚,这一刻,宛若金霞潮汐,逐渐凝聚成大海,金霞荡漾,随波逐流。林风身上,发生诡异的状态,只见他的左手臂膨胀,右手,两腿,肚子等其它部位却干渠,像是皮包骨头,又如同焉了的茄子,甚是可怖。“噗”他吐血,体内血液回归原位,身体的各个部位恢复正常,却导致经络逆转,所以才会吐血,此时林风的脸却白了。“啊风,你没事吧?”周胖子听到动静,赶忙从状态中醒来。“没事。”林风擦拭嘴角的血丝,蹙眉。这个方法似乎不可行,刚刚,他的左手臂差点爆开,要不是他的精气神被挤压得无法承受,亦无法集中的话,他可能会爆血而死。他一阵心悸,后背全被汗水打湿了。“胖子,不用再试了。”他赶忙提醒周胖子,免得对方涉险。周胖子点头,他知道他说的那个办法不可行。“咱们另想办法。”“别想了。”林风摇头,淡金色血液是他们唯一可以代替的东西,连它都不可行,他们身上根本没有其它‘代替品’。不过,他心里还是有些疑惑,刚刚虽说不可行,但林风却感觉自身全部血液汇聚在一起的时候,那种狂暴的气息,那种威势凛然,让他一阵亢奋。“我去做饭了,晚上咱们好好喝一顿。”周胖子见没有其它法子,当下也不勉强,反正是迟早的事情,他们踏入灵海境指日可待,不急于一时。林风点头,见周胖子走后摸着下巴,暗自思索。“难道是搞错位置了?”他自语,咬了咬牙再次试探。灵海,为什么叫灵海,是因为勾动的天地精气全汇聚于肚脐眼下三寸的位置——丹田,而统称灵海。可林风刚刚将自身的血液全部凝聚在左手臂的骨文处,他想错了,以为这样可行,能让骨文吸收淡金色血液,而做到想灵海境那般。这一次,他再次冒险,将全身血液凝聚在‘灵海’之中,不过林风很快发现问题,‘灵海’很小,一次最多汇聚入十分之二的血液,这听上去似乎很多,但跟真正的‘灵海’相比,却差远了。“先试试效果。”他自语,而后挥动拳头,隔着地面数米距离狠狠砸落,拳风鼓荡,一只金色的拳影出现,狂暴至极,‘轰’的一声将地面砸出一个深有两米的巨坑。周胖子在厨房,好巧不巧的,一块石头砸落,直接将他炒菜的锅压得变形,原本是半圆形的锅,现在变成了圆的,不锈钢锅的周边还布满了无数条裂痕,已经破的不能再破了。他冲上阳台,眼睛都瞪直了,因为阳台的地面出现一个巨坑,那巨坑刚好连通下面的厨房。“胖子,有效,成功了!”林风出现,将他抱起转了个圈,很是兴奋。“真……真的?”周胖子难以置信,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百个真,一万个确。”林风脸上洋溢笑容,刚刚试探,虽然成功击出一道拳影,但那汇聚在‘灵海’的血液也被一下子抽空,需要再汇聚血液进去,才能继续发动第二次强攻。如果死猴子在此,一定会喝斥他们胡来,因为,淡金色血液一旦消耗完,那可是会要人命的。当然,血液这种液体,还是可以补的。不过,林风他也算是开了先例,还未踏入灵海境却能动用‘灵海’境的神通,也算是罕见了。“哈哈,太好了。”周胖子大笑,想不到自己一个随口的提议竟然成真,让他很是得瑟。最终,两人心情大好的下了楼,厨房都差点塌了,只能去外面吃其它东西庆祝了。夜晚,林风拿出飞剑和宝扇,周胖子惊奇,询问这是什么。林风告知他这是古武者的伪宝具,好东西来的,是从那找他麻烦的三个古武家族中的两人抢到手的,并把宝扇送给他。不过,在送之前,林风特意用精气神窥探宝扇中的骨文,又一次同样的感觉,那是一种不好的预感,像是有人偷窥。他持续了半分钟后,便中断了,他暗自猜测,林家等古武家族可能可以通过精神印记来追踪他的位置。之后,林风用精神气勾动飞剑腾空,可惜依旧不能彻底掌控它飞行。他又连续尝试了不少于百次,可结果却没有改变。第二天终于来临。一大早,林风便跟周胖子出现在阳台,两人运行了几次吐息法,一直到中午时分,吃过午饭才前往贵州机场。临行的时候,周胖子给他爸妈留了纸条,告诉他们他去外地探望朋友,可能要十天半个月才回来。浙江乐清市,机场。这里人头济济,一片繁华,两道身影并肩而行,都背着书包。他们不时可以‘头角峥嵘’的人,牛角,山羊角,还有其它形状的角,这些角短的,长的,弯的,螺旋状的,可谓应有尽有。倒不是乐清这边也有变异人类,而是来到此地的变异人,大多都是外地而来,因为,这座城市有着极富盛名的雁荡山。‘雁荡山雁王’一词在这些天来已经成为热搜,人们无时无刻的不关注着它,因此雁荡山也变得更加出名,有些以往不知道这座山的人,此刻也被吸引关注。而这些来雁荡山的变异人,几乎是冲着目睹雁王来的,主要是那段视频太让人记忆犹新了,一只大雁肚皮有着一个奇怪的骨文,那骨文似乎很厉害,吸引了变异人的注目。事实上,不止是变异人们,就是一些古武家族都被吸引了,骨文让他们动容,更不惜手段想要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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