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没错,确有其事!”
祁同伟点点头,也没有丝毫辩驳!
瓦良格号航母,这件事情高度保密,在整个龙国,知晓这件事情的不过两手之数。
祁同伟以前又是军伍出身,这等事关龙国气运的大事儿,他自然不会轻易的吐露。
部队保密原则,他时刻都记在心中!
“那你说说吧!”
“这一笔钱你究竟用来做了什么?”
“请你跟我们走一趟,配合我们的调查,在调查结束之前,你先暂停工作!”
省纪委的同志,在张树立的带领下,闯入祁同伟的办公室,生生把人给带走了。
祁同伟本就是汉东大学政法系出身,又获得了法学博士,这犯法的事儿他能干吗?
法外狂徒张三曾经说过,一个学法的人要想犯罪,那他一定能够实施完美的犯罪!
至少他能让法官,找不到犯罪证据!
这一件事情,事关龙国的机密,祁同伟不能吐露,也无法吐露,他选择闭口不言。
假如说破了这件事,那他就涉嫌泄露国家机密,这可是叛国的大罪,他担待不起。
假如闭口不言,他就等于默认了这个罪名,这个罪名也非同小可,他也担待不起。
一时之间,祁同伟陷入了两难!
他只能选择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在体制之中,有些事情看破,但千万不能说破,一旦说破,对于自身反倒是不美。
祁同伟被省纪委立项调查,张树立还带头抓人,这件事很快就传到了高育良耳中。
高玉良是谁?
他是京州市委书记,京州市的一把手,班子中的老大哥,同时也是祁同伟的老师。
现如今,京州市出了这么一摊子事儿。
从公事儿上来讲,班子成员被抓了,受到上级纪委的调查,他高育良也难辞其咎。
从私事上来讲,他的学生被抓了,平白蒙受偌大的冤屈,高玉良也咽不下这口气。
京州市委大楼之中。
“胡闹,简直是胡闹!”
“他张树立还有没有一点大局观啊?”
“哪怕是省纪委的书记来到京州抓人,也要提前跟我这个省委常委打一声招呼。”
“现在一声不吭,省纪委的人就到咱们京州市,公然抓走了一位正厅级的干部?”
“而且咱们京州的纪委书记,不提前跟我报备也就算了,居然也违反规矩办事!”
“无组织,无纪律!”
“完全没有一点大局意识,压根就没把我这一个京州市委书记放在眼里!”
“岂有此理,真是岂有此理!”
高育良拍着桌子,这一次他惨遭京州市的官员背刺,实在是颜面扫地,名声不存。
“现在马上给张树立打电话!”
“告诉他,让他现在马上跑步过来向我汇报这件事,要快,这件事儿可拖不得。”
高育良十分清楚,祁同伟背后站着的大佬究竟是谁,这位可远比赵立春还要强大!
ps:二更送上!
求一波评价!求一波花花!
各位看官大老爷,求求免费小礼物!
师傅令我下山履行婚约,未婚妻居然是个性感阿姨,对我又温柔又宠爱。强敌来犯,未婚妻受辱!小爷不装了!今后,由我守护你!...
豪门总裁娱乐圈甜宠双洁爽文温然为了买回已故妈妈的嫁妆,转身投进了娱乐圈,结果混的一塌糊涂。于是找上了有钱有颜又有权的商景驰。听闻商景驰有个爱而不得的白月光,温然依着在替身培训班学习的技能,成功当起了他的替身女友。每天在他面前示弱撒娇装可怜,把自己伪装成清纯无害的小白花。从此娱乐圈各种资源手到擒来,事业蒸蒸日上。可渐渐的,温然发现商景驰对她的占有欲越来越强,甚至想要掌控她的一切,让她无法忍受。直到商景驰的白月光再次出现。温然自觉的留下发票和信封,与商景驰彻底划清了界限。而商景驰得知温然离开的消息,彻底爆发,疯了一样满世界的寻找温然。他发誓,若是找到了。绝不让温然再离开自己身边半步。...
苏辰穿越到男女身份颠倒的世界,男儿之身却成了青楼花魁,模样俊美无双,如谪仙转世,追求者犹如过江之鲤。开局被女帝赎身,嫁给死对头摄政王。我堂堂男子汉,怎能嫁给女人?这让我面子往哪搁?你说什么?吃软饭能长生不老?咳咳。多年后,苏辰表示,摄政王老婆的软饭,真香...
燕争穿越异界,沦为被流放的九皇子,三年后喜提人生模拟器。积攒杀戮点便可进行模拟。淬体三重时,你闯关失败,被铜人乱拳打死。淬体五重时,你帮助某家族平定内乱后,被挖坑活埋。淬体六重后,你加入某门派,却被长老炼成人丹。千万年后,燕争进行第1亿次模拟。修为满级的你已经无敌,系统即将自爆...
那个晚秋的雨夜,年少的骑士在天空的车流中横冲直撞,无可抵挡。骑士的执念与理想,少女的依赖与爱恋,死亡与未来之约。为了你,我愿意背负一切,哪怕双手沾满血腥,与全世界为敌!!某日男主拦住作者去路,悲愤大叫养成也就算了,可你给我加入异能者的设定干什么?很搞人的好不好!那个用身体跟机甲干架的人真的是我吗?!放心,作为补偿,我会给你开后宫的。说完作者阴笑着将男主打晕,拖向黑暗的深处...
s市有两名有着吸血鬼之称的人物,一位律师界的叶海蓝,一位商业界奇才连傲天。一次交通事故,钻石对钻石的强强对碰,相亲变成了相杀。暗青色的房间中,某男好看的唇角勾的极其地冷傲你知道跟妓女行业最相似的职业是什么吗?某女不怒反笑,双腿主动攻击夹着某男的窄腰不如,三千万,我买了三夜!一次一千万!如是,有史以来素有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连大总裁以各种罪名被发了律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