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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员外坚信,女儿刘欣月定是被胡杨给害死了。
原本众人都以为这只是一桩普通的失踪案,大家也没当一回事。
毕竟在这种通信不发达的年代,许多人都会因为一时激愤,离家出走,几年、甚至几十年不回来的情况比比皆是。
像这种没有明确被害人的案子,一般都会不了了之。
所以众人安抚好刘员外后,把胡杨召唤到衙门,本以为进行一番循例问话后此事也就算是完结了。
没成想,胡杨到了衙门后,面对衙门的问话与刘员外所言大相径庭。
据他所言,他因为家贫,迎娶了刘员外的女儿刘欣月。
但是刘欣月却一直对他心怀不满,频繁与他争吵,甚至要求离婚。
作为一个贫困的书生,为了延续家族的香火,他也只能忍辱负重,持续忍受着刘欣月的无理取闹。
可谁曾想,刘欣月见离婚不成,竟然背着他私通了别的男人。
更离谱的是,他还说刘欣月是与奸夫约好,趁着出门挑水的机会一起逃走了。
胡杨觉得自己满肚子委屈,明明都是刘欣月的过错,怎么能反而责怪到了他的头上。
胡杨的这一番话,又引出了一个通奸案,将此案的性质顿时就给提高了一个档次。
双方各执一词,又都无法提供确凿的证据,案件也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由于刘员外是大户,为了安抚他的情绪,衙门只好暂时将胡杨收监,然后命人继续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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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第二天一早,就在胡杨家经常打水的井里出现了一具女尸。
尸体已经在井水中泡浸两天以上,变得肿胀发臭看不清面容,只能从衣物和头发来大致判断是个女子。
刘员外一听到消息,立刻就跑了过去,紧紧抱住尸体,痛哭流涕,声称这就是她失踪的女儿。
现在尸体已经出现,案件的性质再次被提高了。
颜之学也命人打起了十二分精神来应对此案。
公堂之后,他带着打捞回来的尸体亲自提审了胡杨。
本以为在尸体面前能轻易逼迫胡杨认罪,但是万万没想到,胡杨竟一口咬定尸体并不是他的妻子刘欣月。
同时还提供了许多细节特征来说明,尸体与刘欣月的区别。
刘欣月身高壮大,秀发如瀑布般长长垂至腰间。
然而,这具尸体身材娇小,头发稀疏。
最为有力的证据,则是刘欣月的左脚缺少小指,而这具尸体的左脚确是完整的。
只是这些都是胡杨的一面之词,唯一能证明胡杨是不是说谎的只有刘员外一家人。
可是现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能保证刘员外一家人会说真话呢?
无奈之下颜之学只能让忤作验尸。
经过一番细致的验尸工作后,发现这具女尸身上布满了新旧伤痕,明显是长期受到严重虐待的样子。
而这几乎是从侧面印证了刘员外说女儿长期受到了胡杨虐待的说法。
案件调查到这里,似乎已经很清楚了。
胡杨似乎正如刘员外所说一样,就是一个衣冠禽兽。
于是颜之学也不再克制,下令对胡杨用了刑罚,只是没想到,使得案件陷入了更复杂且尴尬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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