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抹了抹脸道:“胡百总人虽然心狠手辣了点,严苛了点,但总算在今夜抗击玄虎之事表现出来锁龙关将士的英勇,咱们也不能太幸灾乐祸,明天就到余先生的木匠铺里给他弄口棺材吧,让他入土为安,这事你去办。”
“好咧。”
“对了,选最便宜的桐木棺就行,不能铺张浪费。”
公差点头离开,带着几人去捡胡粲的尸体。
不多时。
祝百寿小跑了过来,一片疲色,身上还有几处挂彩。
陶三门问道:“刚才你跑哪儿了?”
“我在另一面抗击玄虎呀。”
“没瞧见你。”
“……”
陶三门把伤亡名单递给祝百寿,道:“这个明天得送到守关将军哪儿,你知道该怎么做吗?”
祝百寿愕然,这还能有什么名堂?
“我去跑一趟就是了!”
陶三门敲了一下祝百寿额头,摇头叹气道:“我是问你该怎么做?跑腿谁不会,就是牵一头驴,它也能自己走到锁龙关。”
祝百寿越发茫然,“我不懂陶百总什么意思。”
陶三门扶住额头。
“你听好,这阵亡的人,死了就自然不能改动,领了抚恤银也就算了!
“但受伤的弩手和公差嘛,可增可减,咱们不妨把他的数目往翻上一倍,伤势也形容的严重些,多领些补助懂吗?”
“就比如你,胸前背后挂了彩,但可以写成身受严重内伤,伤及到了腰子,卧床不起,至少需要四副舒筋散,才能勉强恢复过来。”
“四副舒筋散就是十两银子!”
祝百寿眼神怔着,有些茫然,他初来乍到,哪儿会知道此事还有这么多弯弯绕。
可这就不是谎报明目,坑骗上官的钱财吗?
“陶百总,这不妥!”
陶三门抬手就是一个大栗凿,这小子也太不上道了。
他讥讽道:“你读过圣贤书?”
“没有。”
“那你娘装什么正人君子?哎,实话跟你说,咱们谎报些伤损,手里有了银子,也能帮帮那些心地良善的罪民!《大夏律》乃是刑部的大学问家订立,对不对,我一个区区百总没资格评价,但我凭良心做事,觉得有些偶尔交不起罪民税的老弱病残,得伸手拉一拉。”
陶三门拍了拍祝百寿肩膀,“冬天了,你可能会看到好几个人,因为缴了罪民税而无钱买粮食,被活活饿死。你……见过被饿死的小孩儿吗?我见过。”
祝百寿执拗道:“那就不管朝廷法度?”
陶三门自顾自道:“你可能不知道,有时伸手拉那些罪民一把,哪怕就是给你他们一口饭,他们就会把你当父母官看,当菩萨来看……我既做了这个百总,管着镇子,就不希望他们死于非命。”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陶百总尽管按照自己的意思去报伤亡名额,但不必报上我!”
萌宝马甲追妻火葬场真假白月光邵景淮和阮初初订婚后,总觉得她就是个恶毒爱演戏的女人,甚至还逼走了他的救命恩人白冉。直到有一天,这个女人跑路了,临走前还给他留了个崽。六年后,她回来了,一来就要跟他抢孩子。邵景淮满头黑线,只想狠狠收拾一顿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却不料,他发现,她还带了个崽回来?不但如此,救命恩人也是她?邵景淮慌了,一心只想求原谅。可阮初初却笑了无恨,哪来的原谅?我只想去夫留子,您请便。自此,双宝助攻路遥遥,邵总追妻路漫漫!...
末世大佬姜丝跟丧尸皇同归于尽,身穿阿贝尔星际。阿贝尔星系人口却一直下降,200年没有新人口诞生。新来原始物种姜丝具有100的生育值,意味着打一炮双响,这还了得?于是姜丝找了帝国不孕不育亲王兼元帅做老公,仗着不用生孩子一心搞事业,成了种植大师,药剂大师,古文大师,一天姜丝呕吐不止,肚里怀崽的信息通过光脑进了生育库,整个星际沸腾了,200年了,终于有崽了,姜丝瞬间成了真正的星际团宠...
原本以为自己是芸芸众生中最为普通的一个,直到那一天,爷爷亲口告诉我,我自娘胎里便被种下了阴种,自喝下了一碗还阴汤之后,我的人生就被彻底改变了。这个世界本不平静,看似平稳的世间,却是暗流涌动,魑魅魍魉,妖邪横行,无数道门弟子前仆后继,在不为人知的背后,演绎了无数悲欢离合,慷慨悲歌。自得到了爷爷的一本阴阳道经之后,我便得到了爷爷的传承,可洞晓阴阳,参悟天机,灵觉也变的异常强大,正式成为了道门弟子中的一员,肩负斩妖除魔之重任。古村僵尸,山野妖踪,恶灵娃娃,巫蛊降头佛道秘闻灵魂夺舍各种诡异离奇的事件成出不穷,且看紫梦幽龙,将为你开启怎样一场惊心动魄的传奇之旅。...
李耳穿越到终末女武神的世界!这是一个人类即将灭绝的残酷世界!为了人类延续,开展了十三场人与神一对一的终末对决!李耳虽然只是一介凡人,但却觉醒了‘诸神黄昏’系统,并且开展了‘天斗’决斗场功能!叮,正在强行获得能力!力量1000!(普通人平均值5)敏捷1000!(普通人平均值5)神力100!(普通人0)叮,恭喜宿主获得雷神血脉!叮,正在复制雷神之锤,恭喜宿主获得雷霆之锤!叮,正在复制天丛云剑,恭喜宿主获得破天神剑!叮,正在复制永恒之枪,恭喜宿主获得...
穿越到一个有着各种奇怪能力,灾难生物,厄运宝具的危险世界。方泽只想觉醒个超凡能力,当个普通的探员,吃吃皇粮,好好的活下去。结果,他却发现,一切好像都不能如他所愿奇怪的能力宝具有种在身上就可以永葆青...
年代团宠学霸萌宝 沈溪穿书后,发现自己是个抛夫弃子的恶毒女配角色。 原主是个下乡来的城里知青,嫁给男主后,得到回城的机会,果断抛夫弃子,跟城里的小白脸跑了。 沈溪了解剧情走向后,差点一巴掌拍死自己。 一双儿女那么可爱,她竟然嫌弃? 丈夫身材好,颜值好,她还嫌弃人家身强力壮? 霍明川看着越发温柔细致的媳妇儿,有点把持不住了。 乡下糙汉泥腿子vs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