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14章 吴家人天性爱钓(第2页)

像他这种没苦没难还能享受到老的,怎么可能甘心变老和死去。

“您放心,二月红的妻子即将临盆,他欠着张启山很多人情,很可能会在这之后,把这些人情还掉,然后安心的和他的妻子好好生活。”

不得不说,田中良子真的非常精通于人性,不然也不会拿捏住那么多人的痛处,从而掌握那么多九门中的事情。

“嗯,我希望那一天快点来到。”

他听日本人说过,凡是进矿山的人,最后都只有一个结局——莫名其妙的死掉。

这就是为什么裘德考一直不敢进矿山的原因。

而前几个月,同样进了矿山的张启山一众,居然一个也没少的活了下来,证明他们肯定知道了里面的是什么东西,而且还有了防范方法。

不然他们现在应该早就莫名其妙的没了,和鸠山一样。

——

“哎呀,还是下地干活得劲。”

吴承熹扛着一大包袱,心情超好还哼着小曲。

这普普通通的包袱,里面装的都是宝贝。

这可是久违的一次下地啊,身子骨都展开了呢^^

她一直信奉着‘只要装着好东西的是普普通通的蛇皮袋就不会有人抢走’的这一套理论。

吴老狗牵着狗走在吴承熹身边,有些无奈。

看来这几个月在家当工艺制作者真是把她憋坏了。

听说九嫂在上海的铺子开的那叫一个风生水起,可惜他们在长沙,这里外国人不多,有空倒是可以拿几件钓一下裘德考。

吴家人祖传的爱钓“鱼”。

“对了,差点忘了跟你说个事儿。”

吴老狗猛的一拍脑门,“你之前闭关,一直没跟你说。”

“三嫂好像有事儿找你,我问娘是啥事儿都没告诉我。”

喜欢盗墓:重生成为天真的姑奶奶请大家收藏:(www。aiquwx。com)盗墓:重生成为天真的姑奶奶

热门小说推荐
半是秋声半酒痕

半是秋声半酒痕

风之萧萧,雨之寥寥,思之不见,佳人不还。进而繁华可见市井,退而幽静可品清茗,生活就是,尝尽了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平淡后,还可以肆无忌惮的微笑。春梦随云散,飞花逐水流。我是平淡中的小人物,筚路蓝缕,踽踽独行,看官们,您在茶余饭后清闲之时,不妨点开这本书,听我给您讲段故事。...

庶女有毒,权臣前夫为我倾覆天下

庶女有毒,权臣前夫为我倾覆天下

双重生双向暗恋甜宠追妻火葬场宋柔上一世嫁错了人。苏子卿从一介书生到官拜丞相,从来都是温润如玉,唯独冷了她一辈子。她拼命靠近,却连他去世白月光的一副画像都比不上。重活一世,宋柔只想躲开他,再不沾染,某个表面温和的男人却困她在怀,低头轻声没有什么白月光,从来就只有你。...

暴君乖乖,小姐姐疼你!

暴君乖乖,小姐姐疼你!

沈之乔被另寻新欢的夫君休弃,无家可归。心狠手辣的小暴君却忽然找上了她,救命之恩,朕要以身相许!沈之乔不不不,你不想小暴君朕可以帮你虐渣男贱女,灭他全家!沈之乔容我考虑一下小暴君皇后之位,倾国以聘,我此一生只爱你一人。沈之乔!!!还考虑个毛线,小暴君,来姐姐疼你!...

昭华乱宋昭

昭华乱宋昭

大女主爽文高智商宫斗女主算计全后宫疯批反派性格宋昭向来是一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女子,同时她也活得比谁都清醒。打她知道自己被萧景珩选中,要入宫为妃的那一刻起,她的目标就十分明确我入宫就是要做皇后的,不然做什么?去给旁人做饭吗?所以一入宫,她便凭借自己的美貌与智慧,步步为营,俘获君心,将六宫玩弄于股掌之中。反正这后宫中的女人,为了家族为了自身荣宠,就没有不争不抢的,既然如此,她要做的就是先下手为强,将自己活成一个反派,斗垮所有人,成功登上凤位。一开始,皇帝萧景珩宠着宋昭,只因为她那张冠绝后宫的脸。后妃受宠,多会恃宠而骄,可宋昭却不同。她非但不会争宠,还总劝着萧景珩雨露均沾,多去别的后妃处走动走动。平日里对他的态度,也是肉眼可见的敷衍。这不禁让萧景珩心下生疑,觉得宋昭对他并非真心。帝王与生俱来的征服欲,让他暗下决心,一定要彻底拿下这个女人不单是她的人,还有她的心。征服宋昭的过程,像是攀上这世间最高的山峰。只是萧景珩从未想过宋昭这座山,他一攀,竟心甘情愿地攀了一辈子。无穿书无重生无金手指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娘娘病娇又茶媚,一路宫斗夺后位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顾总,你的深情我不配

顾总,你的深情我不配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