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上午东西没买成,中午全家人在国营饭店吃了顿饺子,又继续去买东西。
唐老倒是留他们一家吃饭,可是苏桃桃和傅征途都默契地拒绝了。
这年头家家户户的口粮都有定数,尽量不在别人家里吃饭,就算去别人家里做客,一般也会主动给粮票。
给周铃兰寄的东西不算多,一点虾干元贝干海带干,苏桃桃附了封信,说了下近况,把海干货的吃法写上。
也让傅征途和尘尘给母亲奶奶问好。
傅远航的信则是一早已经准备好,岛上有邮局,他现在每个月有一块钱的零花钱,随时都可以买邮票给周铃兰写信。
这一次,他的信还是随着苏桃桃的家书寄出去。
家里两个孩子都有午睡的习惯,傅远航能撑着,尘尘已经困得趴在爸爸的肩头上睡着了。
苏桃桃答应过给傅远航买衣服,全家人又去了国营商场。
这年头大家都喜欢上午赶集买东西,下午人流反而没有那么密集。
傅远航和周铃兰节俭惯了,看着衣服的价格都觉得肉痛。
“嫂子,要不别买了吧?大哥的旧衣服改改我就能穿。”
苏桃桃故意叹口气:“小航,你这是在埋怨嫂子不会改衣服吗?”
傅远航疯狂摇头:“当然不是,我只是……”
苏桃桃摸摸他的脑袋:“好啦,人不大,操心的事不少,小心少白头,家里的钱怎么花我和你哥心里有数,还不到你操心的时候呢。”
苏桃桃站定在男士白衬衫前面,拿了件最大号的在傅征途身上比划了一下。
这男人的身材不穿白衬衫真是可惜啊。
“也给你买一件。”苏桃桃笑着说。
傅征途想说实验室穿白色容易脏,而且单位有统一的工装,但看着她带笑的眼,拒绝的话到了唇边,变成了一句轻轻的“好”。
说话时,骨节分明的手还从尘尘的后脑勺移动到他的耳朵上,说完话才又轻轻移开。
这男人,温柔和耐心都藏在各种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到的细节里。
最后,苏桃桃给家里三个“男人”都买了一件白衬衫,另外给傅远航多买了一套短袖的绿军装,和一双凉鞋,给尘尘也买了双小凉鞋。
“你的呢?”傅征途的手又轻轻捂在尘尘的耳朵上,轻声问苏桃桃。
苏桃桃摇了摇头:“没有布票了,我暂时不缺衣服,攒几个月布票再说。”
傅远航抱着衣服的手紧了紧,嫂子给他买的东西最多,他暗暗发誓,等他长大了,一定要给嫂子买很多很多的衣服。
傅征途皱眉,绅士风度刻在他的骨子里,断没有妻儿谦让自己的道理:“我那件换成你的,我的下次再买。”
傅征途其实不缺衣服,单位会发统一的工装。
“可我想看你穿白衬衫的样子。”苏桃桃很认真地说。
傅征途蓦地顿住脚步,垂着眸,静静望了她一会,敛去眼底的情绪,喉结滚动:“好。”
一家人又去二楼的电器部买了台风扇。
尘尘悠悠转醒,要自己下地走。
苏桃桃牵着他,兄弟俩大包小包,像两个保镖似的跟在他们身后。
路过照相馆的时候苏桃桃才想起她和傅征途还没有拍结婚照。
她看着照相馆颇为遗憾:“可惜今天时间不够了,不然可以去拍几张照片。”
傅征途说:“周正有台相机,也会自己冲印照片,等他回来我给你们拍。”
苏桃桃惊讶道:“真的?”
傅征途点头:“真的。”
周正家庭条件好,什么都不愁,工作之余喜欢各种玩乐,他会的东西很多。
苏桃桃笑弯了眼睛:“那真的太好了,岛上的风景那么好,拍出来一定很漂亮。”
傅征途已经可以想象她穿着白色长裙,笑颜如花站在蓝天白云底下,身后是一望无际的蔚蓝大海的场景有多美。
少年李翎身处边关,遇蛮夷犯边,践踏生灵,倾覆社稷,烧杀掳掠,一怒绑定重铸汉魂系统。召唤汉家英魂,融合西楚霸王,复活各路汉家英雄,杀杀杀杀杀!!!!!!!杀到蛮夷尽丧胆,杀到西北无狼烟。一人开盛世,一人铸汉魂,重塑汉家天威,夫妻双将,镇压当世...
双重生双向暗恋甜宠追妻火葬场宋柔上一世嫁错了人。苏子卿从一介书生到官拜丞相,从来都是温润如玉,唯独冷了她一辈子。她拼命靠近,却连他去世白月光的一副画像都比不上。重活一世,宋柔只想躲开他,再不沾染,某个表面温和的男人却困她在怀,低头轻声没有什么白月光,从来就只有你。...
传统修仙文不狗血无系统苏墨一觉醒来就来到了一个残酷无情的修仙世界。入京赶考后遇到了一个绝美的诡异女子,这女子让苏墨的神识连通了幽冥。从此苏墨走上了与常人不同的修仙之路。以文入道,以诡为棋。苏墨我欲翻山海,欲擒天道!我欲神女你随我回一趟九天十地,我娘要见你!苏墨...
穿成被无良叔婶卖给人牙子的八岁小孤女怎么办?雇佣兵出身的聂绾绾表示不怕不怕,开局先分个家!然后再当个小大夫,开个小酒楼,买座小玉山,发家致富就在眼前!去前线的大哥回来了,失踪的父母也回来了,还有个小狼狗整天围着她打转!小日子渐渐滋润起来,聂绾绾觉得自己有亿点点优秀!生活有亿点点幸福!并且想躺平摆烂可小狼狗丈夫却直勾勾地盯着她平坦的肚子媳妇儿,还要再生个小狼崽儿才能躺平!一二三四五,六六聂绾绾数着满屋子蹦跶的小狼崽,一脚将跃跃欲试的某男踹下炕。...
相恋三年的女友投入他人怀抱,母亲罹患癌症无钱救治,绝境之时,偶得先祖传承,从此开始不一样的人生。他能医死人肉白骨,也能杀死敌安天下!医武双全,财权富贵,皆信手拈来!...
年代团宠学霸萌宝 沈溪穿书后,发现自己是个抛夫弃子的恶毒女配角色。 原主是个下乡来的城里知青,嫁给男主后,得到回城的机会,果断抛夫弃子,跟城里的小白脸跑了。 沈溪了解剧情走向后,差点一巴掌拍死自己。 一双儿女那么可爱,她竟然嫌弃? 丈夫身材好,颜值好,她还嫌弃人家身强力壮? 霍明川看着越发温柔细致的媳妇儿,有点把持不住了。 乡下糙汉泥腿子vs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