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宋明月气笑了,女儿这样问,让她觉得自己很无能,她都被宋家欺负成这样了,还要担心她的感受。
她女儿很善良,但她要教会女儿,善良也要有一点锋芒才不会被欺负。
“歌儿,妈妈不是扶哥魔,也不是扶弟魔,妈妈只是你的妈妈,我女儿受到伤害,不管是谁,我都不会原谅。”
“你舅舅和宋以蓝虽然是我娘家人,可是他们从未把我们当成一家人。”
“你给了配方,在生意上帮助她们,养出来的是狼子野心。”
“宋以蓝那不要脸的东西,还敢当着你的面说靖越可能会看上她?”
“她这么不撒泡尿照照自己,她也配……”
“而且,她敢这样欺负你,我这个做妈妈的也会狠狠的欺负回去,骂回去。”
“而且,我们已经不欠他们宋家了,除了你外公之外,我没有对不起任何人。”
宋明月太生气了,一股劲儿的骂了很多话,她只恨昨晚没有在身边,不然她要狠狠教训宋以蓝。
太欺负人了。
黎歌被妈妈的话逗笑了,她笑着安慰妈妈:“妈妈,你别生气,接下来的事情我会处理。”
宋明月提醒她:“歌儿,不用客气,因为,除了外公,他们谁也不把我们当成一家人,没有必要客气,也没有必要照顾他们的情绪。
你更不用担心妈妈,这么多年了,我看事情很明白。”
“我并不会因为当初的选择而感到愧疚,更不会退缩,当初我选择的没错,错的是那个在暗中陷害我的人。”
黎歌听妈妈这样说,就放心了。
“好,妈妈,我会处理好的。”黎歌挂了电话。
腰上突然一紧,萧靖越把她拉入怀里。
“老婆,还早,再睡一会。”萧靖越声音里带着几分被吵醒的不悦。
黎歌无语的看着他,昨晚,是他自己玩的太久,她被他折腾到半夜。
要不是她假装生气,他还要继续。
但看着他眉眼之间的疲惫,她又舍不得说他。
她躺下,萧靖越找了一个舒适的姿势,继续睡。
黎歌也困,也窝在他怀里安心的睡觉。
一觉醒来,已经十点了。
梦梦在外敲门:“爸爸,妈咪,大懒虫,起床了,小美女饿了,饿了,要吃好吃的。”
萧靖越和黎歌对望一眼。
两人快速起床洗漱。
梦梦自己开门进来玩,小姑娘已经自己洗好脸,还刷牙了。
她跑到浴室门口,呲牙看着爸爸,“爸爸,快看看小美女的牙齿刷的可干净了,爸爸也要好好刷牙哦。”
萧靖越正拿起牙刷挤牙膏,听到女儿的话,他满眼宠溺:“遵命,小美女!”
“哈哈……”小美女开心的滚往一边,继续玩。
黎歌笑了笑,继续洗漱。
半个小时候,萧靖越带着她们母女二人回去吃午餐。
午餐很丰盛,梦梦吃饱了,就去找新月玩,新月只会笑,但并不影响她对新月的喜欢。
就连小辰烨都被她抛之脑后了。
萧靖越不放心,送女儿过去。
师傅令我下山履行婚约,未婚妻居然是个性感阿姨,对我又温柔又宠爱。强敌来犯,未婚妻受辱!小爷不装了!今后,由我守护你!...
豪门总裁娱乐圈甜宠双洁爽文温然为了买回已故妈妈的嫁妆,转身投进了娱乐圈,结果混的一塌糊涂。于是找上了有钱有颜又有权的商景驰。听闻商景驰有个爱而不得的白月光,温然依着在替身培训班学习的技能,成功当起了他的替身女友。每天在他面前示弱撒娇装可怜,把自己伪装成清纯无害的小白花。从此娱乐圈各种资源手到擒来,事业蒸蒸日上。可渐渐的,温然发现商景驰对她的占有欲越来越强,甚至想要掌控她的一切,让她无法忍受。直到商景驰的白月光再次出现。温然自觉的留下发票和信封,与商景驰彻底划清了界限。而商景驰得知温然离开的消息,彻底爆发,疯了一样满世界的寻找温然。他发誓,若是找到了。绝不让温然再离开自己身边半步。...
苏辰穿越到男女身份颠倒的世界,男儿之身却成了青楼花魁,模样俊美无双,如谪仙转世,追求者犹如过江之鲤。开局被女帝赎身,嫁给死对头摄政王。我堂堂男子汉,怎能嫁给女人?这让我面子往哪搁?你说什么?吃软饭能长生不老?咳咳。多年后,苏辰表示,摄政王老婆的软饭,真香...
燕争穿越异界,沦为被流放的九皇子,三年后喜提人生模拟器。积攒杀戮点便可进行模拟。淬体三重时,你闯关失败,被铜人乱拳打死。淬体五重时,你帮助某家族平定内乱后,被挖坑活埋。淬体六重后,你加入某门派,却被长老炼成人丹。千万年后,燕争进行第1亿次模拟。修为满级的你已经无敌,系统即将自爆...
那个晚秋的雨夜,年少的骑士在天空的车流中横冲直撞,无可抵挡。骑士的执念与理想,少女的依赖与爱恋,死亡与未来之约。为了你,我愿意背负一切,哪怕双手沾满血腥,与全世界为敌!!某日男主拦住作者去路,悲愤大叫养成也就算了,可你给我加入异能者的设定干什么?很搞人的好不好!那个用身体跟机甲干架的人真的是我吗?!放心,作为补偿,我会给你开后宫的。说完作者阴笑着将男主打晕,拖向黑暗的深处...
s市有两名有着吸血鬼之称的人物,一位律师界的叶海蓝,一位商业界奇才连傲天。一次交通事故,钻石对钻石的强强对碰,相亲变成了相杀。暗青色的房间中,某男好看的唇角勾的极其地冷傲你知道跟妓女行业最相似的职业是什么吗?某女不怒反笑,双腿主动攻击夹着某男的窄腰不如,三千万,我买了三夜!一次一千万!如是,有史以来素有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连大总裁以各种罪名被发了律师信。...